首頁>社情·民意>你言我語 你言我語
網絡售藥如何安全駛入快車道 第三方平臺須承擔責任
第三方平臺須承擔更大責任
促進流通的同時,監管的難度將會加大,尤其是與公眾用藥安全直接相關的網絡售藥環節。
網絡售藥在我國起步不晚。1998年,上海第一醫藥商店開辦了國內首家網上藥店。截至2017年2月28日,我國共發放《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916張,擁有網上藥店649家。在網絡購物飛速發展的今天,這個速度并不快。
互聯網交易如何能確保消費者用藥安全,這是人們對網絡售藥最大的擔憂。近年來,監管部門查獲的假藥大案,不少都是以互聯網作為重要銷售渠道,消費者對網售藥品的投訴舉報數量也顯著上升。
“目前,企業到企業的流通,比較讓人放心。大家更關心面向消費者的交易。”國家食藥監總局副局長吳湞說,開展網絡售藥必須要有實體店,且做到責權一致,公眾權益才能受到保障。
在面向消費者的網絡藥品交易中,第三方平臺的風險更難把控。“像一些大型藥品經營企業自建網店,直接面對消費者,其物流、資金流、信息流是點對點的、雙向的,相對可控。如果有第三方的參與,這幾個‘流’是割裂的,變得更復雜。而且,第三方平臺流量很大,一旦發生藥品安全事件,危害很可能是跨區域的、全局性的。”胡穎廉說。
政府對推動網絡售藥發展仍有一種謹慎的信心。《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分為A證(第三方平臺交易)、B證(企業與企業交易)、C證(企業面向個人交易)。國務院最近取消“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企業(第三方平臺除外)審批”,即以后只有涉及第三方平臺的A證才需要審批。這并不意味著監管在放松,在取消B證和C證審批的同時,國務院要求這些獲證企業建立網上售藥監測機制。
“但網絡藥品交易的第三方平臺到底扮演什么角色?承擔什么責任?風險如何防范?這些還需要更加明確的規定。目前第三方平臺對于網售藥品安全的保障作用并未體現,因此總的思路是平臺必須擔負更大的責任。”胡穎廉說。
于明德認為,不存在絕對的安全和零風險。第三方平臺確實需要加強監管,但怎么把風險控制到最小,需要在具體實踐中摸索和完善,應鼓勵社會大膽嘗試。
編輯:梁霄
關鍵詞:售藥 安全 快車道 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