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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打”風暴中 哪些房地產中介還在違規操作?
重拳之外還需加強監管、完善法律法規
早在去年8月,住建部等七部門就聯合印發意見,要求加強對房地產中介的管理。29日,住建部又舉行整頓規范房地產開發銷售中介行為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各地重點整治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壟斷房源、操縱市場價格等三類違法違規行為。相關部門嚴打之下,房地產中介亂象為何久禁不絕?
嚴躍進分析說,中介機構管理困難,很大程度上因為房屋買賣是個人行為,不像房企那樣容易被監管。“房東對房源的定價是自愿的,房源掛牌也沒有完善的信息審核,所以對二手房房源監管就比較難,中介恰恰是鉆了這個漏洞。”他說。
同策咨詢研究部總監張宏偉認為,當前房地產中介市場缺乏統一、規范的自律組織,涉及房地產經紀行業的法律法規可操作性也不夠強。此外,由于中介機構的注冊金要求較低,有效的審查和制裁機制缺失,也導致中介機構資質參差不齊,從業人員職業素養也較低。
業內人士認為,中介能夠在交易過程中“興風作浪”,跟交易雙方自我保護意識不到位有關。受訪者圖方便將房屋交由中介機構全權代理,購房者缺乏必要知識,不清楚各項收費的標準,在委托交易中處于被動地位。
張宏偉等專家建議,凈化市場還須施以重拳,首先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對涉案房地產中介整治力度。可以適當采取取締營業執照等做法,淘汰市場中的“害群之馬”。
上海滬中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董敏華表示,二手房交易市場中消費者長期處于信息不對稱狀態,對中介機構又缺乏監管,應強化政府主導的免費服務平臺的作用。目前很多城市已建立存量房交易服務平臺,下一步應該繼續完善服務功能,讓交易方式更自由,交易過程更透明。
編輯:梁霄
關鍵詞:房地產 中介 違規 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