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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新聞版權需要更有力行動
在4月26日世界知識產權日當天,中國新聞媒體版權保護聯盟宣告成立并發表宣言:“先授權后使用、先授權后傳播”是新聞傳播行為的基本底線,也是版權使用的基本原則;新聞媒體應積極行動起來,堅決抵制新聞侵權行為。目前,全國已有百余家報紙、期刊、電臺、電視臺發布了《關于加強新聞作品版權保護的聲明》。
知識產權應當受到保護是人盡皆知的道理。法國1791年就在專利法中表達了類似意思:“所有發表或實施的對社會有用的新穎的構想,本來就應屬于研究出這種構思的人,如不承認產業上的發明為其創造者所有,就等于無視人權。”只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版權保護落地仍是個世界難題,我們國家尤其如此。近些年,隨著媒體格局的深刻變革,“拿來主義”愈發盛行,“傳統媒體辛苦種草,新媒體免費放羊”的尷尬愈演愈烈。
逾越法律者的成功,不是守法者的失敗,而是法治的失敗,消解的是內容生產者的熱情。新聞作品與理論作品、文藝作品一樣,飽含了創作者的智慧和心血。客觀地說,當前傳統媒體的經營狀況并不樂觀,“寒冬論”“消亡論”等聲音接踵而至,很多從業者都是憑著一腔理想情懷、一股專業素養在堅守。與之相對,一些靠著傳統媒體的內容、做著分發推送生意的平臺,反倒混得風生水起,甚至時不時跟著唱衰幾聲。這種投入產出比的不平衡,一些人得了便宜還賣乖的行為,著實有些雪上加霜的意味。若是此風再漲,又有多少人甘于創作內容呢?
這是一個媒體空前繁榮的時代,但不應該是野蠻生長的時代。各種類型的媒體不存在天然對立,真正應該追求的是和諧共生、融合發展。這就需要相關部門一手抓發展,一手抓管理,而保護版權就是一個重要切入點。就拿長期以來存在的維權難題來說,周期長、成本高、賠償低等現象,就值得相關部門好好研究。千難萬難,畏難才是真難。就從這些現實痛點出發,不斷完善法律法規,持續加大查處力度,現狀總會有所改觀。
與此同時,媒體人也應當從自身做起。一次容忍等于十次鼓勵,對每一次侵權絕不退讓,每個人都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版權,就能一點一滴改變人們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在這方面,有些媒體已經走在了前面。比如,今年世界知識產權日當天,騰訊與搜狐以今日頭條涉嫌侵犯所屬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為由,向北京海淀法院提交訴狀。而在這之前,不少媒體機構都曾經與今日頭條發生過版權方面的糾紛。這樣的舉動具有很強的示范意義,傳遞出一種鮮明的態度:保護版權,我們“錙銖必較”。
在侵權現實面前,維權力量還顯得比較弱小,特別是傳統媒體的反應往往“慢半拍”。期盼這次聯盟的成立、聲明的發表可以成為一個新起點,讓“新聞搬運工”按法律規矩辦事,在實踐中慢慢改變人們的知識產權意識,推動尊重知識產權社會共識的最終形成。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版權 媒體 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