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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審批權力成獵物?“審批彈性”成“尋租暗門”
學校“成群結隊”送錢,官員“前赴后繼”落馬
“我認罪、悔罪,也希望我的案例能警示身邊的朋友們,扎好廉潔自律的藩籬,不要成為別有用心的人的獵物!”日前,在安徽省霍山縣法院的庭審現場,袁文聲淚俱下。
袁文所說的“別有用心的人”,多為安徽一些學校的領導。據檢察機關審查,袁文2008年以來的36項受賄事項,有34項來自各類學校,包括11所本科院校,22所大專、高職院校和1所中專學校。
據統計,這些學校幾年中合計130次給袁文送錢150萬余元。而他們的“別有用心”其實并不“特別”,主要是想借助袁文手中的權力,多批招生計劃、專科升格成本科或學校更名等。
在安徽省教育廳腐敗窩案中,“學校成群結隊送錢”的對象不止袁文一人。
據檢察機關指控,袁文所在部門的前任處長、后升任安徽省教育廳副廳長的楊德林,先后42次收受18所學校的賄賂。
袁文的同事、安徽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原處長繆富國,先后95次收受39所中學校長和6名區縣教育局局長的賄賂,在省級示范高中評審、規范辦學行為監管、項目審批等方面為其提供“關照”。
“安徽教育行政審批腐敗涉及面之廣、行賄受賄次數之多,出乎我們的意料,在職務犯罪領域相對也很突出!”一位辦案人員說。
招生計劃腐敗:“實權部門”掌握學校“生命線”,“審批彈性”成“尋租暗門”
“在省級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實權部門’和‘冷門部門’的差別很大,‘實權部門’白天門庭若市,晚上常有飯局。”安徽省教育廳一名落馬官員自述,黨的十八大之后,他明面上的飯局少了,暗地里的“權錢勾兌”卻“停不下來”。
記者調研了解到,安徽省教育廳腐敗窩案中落馬的幾名官員,都來自手握審批權的“實權部門”。如楊德林和袁文曾先后任領導的計劃財務處(后分立為發展規劃處和財務處),就負責擬訂全省省屬高校、中專的招生計劃,指導高中制定招生計劃,以及學校設置、撤銷、更名等的申報和審核等。
“多招一個學生就多一份收入,招生計劃可以說是學校的‘生命線’。”安徽一所省屬高校的相關負責人介紹,學校每年的招生計劃都要報給省教育廳計財處審批,而全省的招生計劃有一個總盤子,在學校之間存在競爭性,“給他的多了,給你的就少了,所以很多學校爭著去省廳拉關系”。
翻開袁文的起訴書,34所向其行賄的學校幾乎都與招生計劃有關,有的學校為了多爭取計劃,更是長期“打點”。如某學院一名副院長從2007年到2016年間,6次在春節前給袁文送現金、購物卡;某大學一名副校長和一名院長,從2010年到2014年“年年不漏”,5次共送給袁文購物卡4.6萬元。
那么,送錢就能多搞到招生計劃嗎?“審批每所學校每年招生多少,雖然有軟硬件條件、歷年生源狀況等依據,實際上存在著一定的‘彈性空間’,審批時很容易找理由。”曾在安徽省教育廳工作多年的一名官員告訴記者。
記者發現,一些學校的招生計劃增幅,與送禮數額的大小存在著強烈的“正相關”關系。如某學院領導2009年、2010年兩次共送給袁文15萬元,該校的招生計劃數“兩年翻一番”,從2008年的1300人,躍升到2010年的2600人。
編輯:梁霄
關鍵詞:教育 審批 權力 尋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