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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給兒子全款買房加準兒媳名字 離婚后追悔不已
《歡樂頌2》完結了,樊勝美和王柏川從第一季開始分分合合,最后還是分手了。壓垮這段戀情的最后一根稻草是購房合同上的名字。
王柏川父母拿出一輩子積蓄給獨子買房,只有一個要求——房產證只能寫兒子一個人的名字。樊勝美哭著走出售樓處,提出分手。
觀眾、網(wǎng)友炸開了鍋,議論紛紛,觀點迥異,各不相讓。房產證(不動產權證)上寫誰的名字,關乎感情,也關乎背后的巨大利益。情侶婚前買房,寫誰的名字有哪些講究?給兒子買的婚房,婚前準媳婦一定要加名字,怎么辦?記者請律師、公證處工作人員來詳細說說。
父母出首付,小兩口一起還房貸
一方父母出首付,提前買了婚房,只寫了自己孩子的名字。婚后,小兩口一起還房貸。現(xiàn)實中,這樣的情況也很多見。
電視劇中樊勝美如果同意王柏川以一個人的名字買房將面臨的處境。樊勝美很委屈,房子沒自己名字,自己卻還要貸款。這也是,很多人的委屈,房子沒寫我名字,我還要還貸款。如果離婚,還要從這房子里搬出去,太沒安全感了。
陳翔說:這種情況下,相對而言,對和樊勝美一樣沒有寫名字的一方是不太有利的。
根據(jù)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
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現(xiàn)實中,法院往往這樣判決:
1、 房子歸房屋權屬證書上有名字的一方所有,尚未歸還的貸款其個人債務。
2、 另一方可以主張婚后支付的貸款本息可為夫妻共同財產,要求平均分割。
3、 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房屋在婚姻存續(xù)期間的增值部分。由于房市的不確定性等因素,這一部分在實際操作中很難得到保障。
建議:辦理贈與公證,只贈與給自己孩子
如果一方父母出首付,房產登記在兩個人名下呢?
采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jù),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歸雙方共有,若出現(xiàn)離異,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
有個特殊情況,如果購房后“準夫妻”沒結婚而是分手,那么房子仍將認定為雙方共有財產,貸款為雙方共同債務。如果有相應證據(jù)顯示父母出資是基于“準夫妻”雙方結婚這一目的,法院也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附加條件的贈與,條件就是雙方結婚。如果雙方?jīng)]有結婚,父母有權索回出資的錢款。
父母全款買的房,準兒媳要加名字
在寧波,父母給全款給孩子提前買好婚房的情況不在少數(shù)。
寫誰的名字是個問題。是寫父母的名字,孩子一個人的名字,還是孩子和戀人的名字?
很多父母都會寫自己孩子一個人的名字。
律師陳翔說,現(xiàn)實中碰到最多的情況是,男方父母提前給兒子買了婚房,只寫了兒子一個人的名字。婚前,準兒媳強烈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
編輯:秦云
關鍵詞:爸媽給兒子全款買房 房產證在加兒媳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