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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安全法》實施 業界:違法者不是問題的全部
維護網絡安全:
誰家的漏洞誰來補
業界人士指出,雖然販賣、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犯罪中,違法者是違法鏈條中的重要一環,卻不是問題的全部。
“保護網絡隱私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協作,包括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完善立法體系、行業自律、平衡廣告方與用戶的利益、委托中立機構監督、實施技術保護等。”騰訊法務部數據及隱私保護中心總監黃曉林表示,切實按照《網安法》規定,加強信息安全管理,彌補信息漏洞,是各大互聯網平臺的當務之急。據一項關于1000家常用網站、手機應用的用戶信息保護政策透明度的調查顯示,這些平臺超過一半被評為“低”級別,其中,有157家平臺不提供隱私政策。另據補天漏洞響應平臺的數據,目前從社保系統、戶籍查詢系統、醫院等大量曝出高危漏洞的省市已經超過30個,僅社保類信息安全漏洞統計就達到5279.4萬條,涉及人員數量達數千萬。
因此,互聯網行業內部亟待就合理采集用戶信息、信息保密技術及彌補信息漏洞方面形成與《網安法》對接的行業標準。與此同時,大數據時代,網絡信息作為推進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如何在市場應用和保護隱私之間取得平衡,是互聯網主體需要解決的命題。
“網絡安全法里面有一條,指‘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即匿名化后的信息不再屬于個人信息。”中國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長左曉棟表示,這為大數據應用留下了充分的空間,應該鼓勵更多地使用匿名化措施,既充分保護個人信息,也有利于大數據應用。
編輯:梁霄
關鍵詞:違法者 問題 全部 網絡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