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情·民意>你言我語 你言我語
“假離婚=增加10年收入”,太魔幻現實主義
說再多“假離婚”的倫理學問題,都抵不上這些人作為“理性經濟人”的盤算。
制度經濟學家諾斯在分析哪種制度能促進或妨礙經濟增長時,用了“生產性努力”與“分配性努力”的概念。前者是將精力投入到生產中,著力把“蛋糕”做大;后者則是只顧著分“蛋糕”。在他看來,當更多人都不愿將努力放在生產上,而是用在分配上乃至投機上,對社會必然是壞事。
這也可以用來解釋“工作”跟“假離婚”:多數人正常上班做的也是“生產性努力”,而“假離婚”顯然也是投機中的一種。當努力工作多年的收入可能都比不上一次“假離(結)婚”的收益時,它又能產生怎樣的導向?
就像一旦“嫁個富二代,少奮斗10年”成了普遍現實,那很多人可能也就不愿靠自己打拼完成財富原始積累;一旦在北上廣買房比創業開公司更賺錢,那有些公司就寧愿“棄殼保房”那樣,如果工薪階層工作多年還不如人家“靠房吃房”、靠假離婚所賺到的,如果階層逆襲無法靠努力工作而得靠“假離婚”之類的手段,那許多人難免懷疑奮斗的價值何在。
老早前,曾有新聞說,有男子靠街頭碰瓷“發家致富”。但誰都知道,碰瓷即敲詐,是非法手段,在法治語境中,碰瓷訛詐不該成應有的致富手段。“假離婚”也一樣,也難言合法,當它成為資產增值手段時,一定是這個社會哪出了問題。
在一個正常的社會,一個努力工作的人應該比一個投機者有更多機會;在一個良序社會,奮斗比“假離(結)婚”等途徑更應成為資源獲取渠道。可以肯定,一個合理的樓市調控體系,不應該制造出“單身”或已婚者歧視、誤傷剛需人群,不應該誘導更多人用不合情理的“假離(結)婚”去鉆空子、避風險。
不單是樓市調控,各方面政策都是這樣,不應制造“偏門取代正道、劣幣驅逐良幣”的取向,也不應存在“假離婚=增加N年收入”的魔幻現實主義情景,而應關照復合的公平訴求。(佘宗明)
編輯:梁霄
關鍵詞:離婚 收入 現實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