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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放假家長上班 孩子監(jiān)護難題如何解決?
李榮在選擇職業(yè)時,也想過作為教師有寒暑假,可以有時間陪著孩子,畢竟自己看護更安全。
今年暑假,李榮打算先回家接上孩子,然后帶他出去游玩,快開學時再回北京。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支振鋒告訴《法制日報》記者,我們在關注這一問題時,首先要明確一點,暑假期間,孩子離開學校回到家,主要由家庭承擔監(jiān)護責任,政府部門和學校對此不再承擔看護責任。
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尚曉媛向《法制日報》記者表示,中小學生離開學校以后,當然是家庭承擔監(jiān)護責任。
在首都師范大學教師傅添博士看來,家庭承擔監(jiān)護責任,也是我國民事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家長也應該根據法律充分行使監(jiān)護權”。
傅添說,在一些國家,多數要求家長必須充分履行監(jiān)護責任,如果有把12歲以下的孩子單獨留在家里無人看護的情況,被舉報或發(fā)現的話,會有社工甚至警察上門調查;如果情況屬實且嚴重,會剝奪父母的監(jiān)護權,把孩子送去專門的兒童看護中心。
“所以家長一般不敢冒險把孩子輕易留在家里。”傅添說。
傅添建議,從法律層面上,要推進家庭教育法的制定,明確家長的監(jiān)護責任和教育責任以及相應的強制性和懲戒性措施;幫助家長深刻理解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并學習和掌握家庭教育的方法;設立家庭教育的專業(yè)機構和人員,管理、引導和監(jiān)督家庭教育的實施,特別是要藉此來明確一個基本原則,家庭教育并非家長的私事,也是一種公共責任。
鼓勵社區(qū)提供非營利看護服務
尚曉媛分析說,在確定暑期在家中小學生的看護責任屬于家庭之后,可以分層次解決這個問題。
對于父母都在工作且沒有親友幫助看護的家庭、困難家庭,政府部門是否可以“伸把手”?
尚曉媛對《法制日報》記者說,政府部門不是直接提供服務,也不是鼓勵發(fā)展營利性的市場機制,而是通過稅收減免、家庭補貼等多種方式,鼓勵非營利性的慈善組織為家庭提供看護服務。
傅昌波認為,對于寒暑假在家的中小學生來說,政府部門不是包辦提供看護服務,而是需要尋求政府部門、家庭、社會、企業(yè)共治,多元化解決家庭面臨的難題。
在傅昌波看來,政府部門需要做的是,出臺強制性的法律法規(guī),明確各方對中小學生在寒暑假期間的監(jiān)護責任,同時制定鼓勵慈善組織或企業(yè)提供看護服務的公共政策。比如,鼓勵社區(qū)成立公益性組織,在寒暑假期間為社區(qū)中小學生提供看護服務。
“非營利性的公益組織本身是免稅的,在向社區(qū)普通家庭提供看護服務時,哪怕是一個集中的圖書館,象征性地收取一定費用。”傅昌波說,政府部門需要通過一些補貼政策或者購買服務政策,鼓勵社區(qū)組建公益組織。
傅添對《法制日報》記者說,在現實中,家長也可以考慮在社區(qū)里自發(fā)組建監(jiān)護團體,把孩子們聚在一起,家長輪值,引導孩子們一起玩耍或進行主題式活動,如參觀館所、文體活動等。
支振鋒提醒說,對于社會上的看護機構,教育部門應該在安全等方面履行適當監(jiān)管責任。(記者 陳磊 制圖/李曉軍)
編輯:梁霄
關鍵詞:學生 放假 家長 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