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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專題協商會發言摘登
全國政協委員,福建省政協主席張昌平:
只有“清”了,才敢“親”,才能“親”
今天,“清”的風氣是人心所向、已經明顯好轉,但“親”的氛圍還不濃厚、還不自覺。主要是商界認為“親”的本質是扶持企業發展,簡化便捷政府審批就是“親”,努力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就是“親”,對民企與國企一視同仁才是“親”;而政界對“親”比較敏感、心存顧慮,服務民營企業不夠主動,遇到問題不敢擔當。建議:
一、 規則要明確、界限要清晰。法規制度雖然對政府的職責權限作了界定,但實際工作中還不夠明確、不夠具體,存在模糊地帶。目前,一些地方政府推行“三個清單”(權力清單、負面清單、責任清單)管理模式,是一種有益的探索,為“清”提供了新的途徑。
二、 政務要公開、過程要透明。政務公開透明,現在做得還不夠規范、不夠充分,也不夠及時。人們往往疑惑的是,工程項目和土地招拍掛時,為什么要有附加條款?規劃設計方案定了,為什么還改變用地性質或容積率?這些都應該嚴格按事先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及時公開公示,約束自由裁量權,減少權力尋租的機會。
三、 監督要到位、問題要甄別。現在對干部的監督,主要集中在事后監督、事后追查。如果多一些事前的規則設定,多一些事中的提醒問責,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關心關切,及時消除各種疑慮誤解,干部就能在規則下大膽履職、在監督下放手干事,政商關系就能做到“親”而有度、“親”而無憂。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關系 政商 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