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情·民意>你言我語 你言我語
調查:1350萬元科研獎勵實為獎助 并非孤立事件
“這并非孤立獎助活動”
談到此次表彰,朱慶說,學校已多次強調1350萬元并非“獎勵”而是獎助,即“獎勵+資助”。其中,僅有50萬元作為作者獎勵,其余1300萬元均為該團隊未來5年累計科研經費資助,“我們還強調,此次獎助并非孤立事件,而是學校長期以來對人才發掘、培養、鼓勵形成的綜合性政策產生的累計結果。”
記者看到,在6月30日該校表彰會上由朱慶宣讀的《獎助決定》中,共6條,每一條款均寫明了獎勵、資助的依據。前兩條是依據學校《學科建設雙支計劃》等進行獎勵,發放方式均為5年累計,資助總金額分別為300萬元、1000萬元。第三條則依據《學校教職工獎勵辦法》,“單列獎勵論文作者50萬元”。其余條款則包括提升作者級別,并為團隊增配科研助手等政策。
“每一條都源于學校此前出臺的相關規定,1350萬元的金額是獎勵、資助政策累計疊加的結果。”朱慶說。
在此次獎助主要依據——該校2016年新修訂的《學科建設雙支計劃》中,記者看到,其第一款“層次資助”中,將科研資助范圍分為院士、杰出人才、高端人才等8個層級,各有明確入選條件、名額限制和資助額度。此次獲表彰的陳學偉、李偉滔,符合第二層級“杰出人才”的第10條入選條件,即“以第一作者或責任作者在《自然》《科學》《細胞》等權威期刊上發布學術論文”,其資助金額為“每年25萬元”。
而表彰中,資助金額總額最高的1000萬元,則屬于《雙支計劃》第二款“專項資助”中,“人才配套專項”資助范圍。此外,對論文作者個人獎勵等政策也在學校2016年修訂的《教職工獎勵辦法》中有據可查。
記者了解到,對于在國內外優秀期刊刊發論文予以科研經費資助和個人獎勵的規定,四川農大并非個例。在四川大學2004年出臺的獎勵辦法中,提出“我校教師和科研人員凡以第一作者或通訊聯系作者署名并以四川大學為第一完成單位在《自然》或《科學》發表論文者,學校發給作者獎金每篇5萬元和科研經費25萬元。”2016年修訂的《武漢大學高水平科研成果獎勵暫行辦法》中,規定以第一完成單位在《自然》《科學》刊發論文獎勵50萬元,在《細胞》發表論文獎勵25萬元。
這筆1300萬元的科研資助將如何使用?
朱慶說,學校有嚴格的科研財務工作管理辦法,對屬于獎勵資助,而非項目自帶的科研經費,學校鼓勵科研人員“不做預算、不給任務”,按照各自的科研攻關或成果轉化、產業化研發需求進行支配,“這有助于為科研人員營造寬松學術環境,幫助他們再上臺階”。
編輯:梁霄
關鍵詞:調查 科研 獎勵 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