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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省產假延長 假期普遍達到138天至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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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來,生育保障政策愈發扎實。目前,30個省份已延長了產假,假期普遍達到138天至158天。截至2016年底,全國生育保險參保人數1.84億人、人均待遇水平1.53萬元,比2012年增加了3022萬人、4098元。不少機關、事業單位、社區,還配備了哺乳室、托管中心等設施。
近期,西藏調整現行干部職工生育待遇,女方每胎享受1年產假(含法定產假)。記者梳理發現,自“全面兩孩”政策施行以來,西藏的產假是我國各省(區、市)中最長的。
2016年1月1日,“全面兩孩”政策正式落地。目前,全國30個省(區、市)已經延長了產假。新疆也明確,正在修訂的計生條例中將增加產假天數。
各地產假有獎勵假、陪護假,普遍達到138天至158天
地方條例修改后,各地生育二孩產假普遍跟生一孩一樣,能達到4個月以上,即在《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98天產假基礎上,各地修訂后的條例均增加了生育獎勵假或延長產假,普遍達到138天至158天,并有男方陪護假或叫護理假,一般為15天至30天。
有些地方產假更長,比如廣東有80天的獎勵假,產假長達178天,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有些地方比較有彈性,比如北京規定,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再增加假期1至3個月。吉林規定,除158天假期外,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可延長產假至1年。重慶則規定,除128天假期外,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產假期滿后可以連續休假至子女1周歲為止。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如果該規定中的產假沒有落實,女職工可以依法投訴、舉報、申訴,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專家認為,在我國,符合全面兩孩政策的人群中2/3在35歲以上,大齡孕產婦懷孕和生產期間自身的健康風險增大,同時產后自我身體恢復的功能也在弱化。產假延長,有利于保護婦女生育權益,保持女職工的勞動生產力,同時保證母乳喂養及照護嬰幼兒的時間,有利于母嬰健康。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生育 產假 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