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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有序才是最美鄉村
加快立法,推動鄉村治理法治化
長期以來,熟人社會中的人情、面子和傳統宗法觀念是涉農法律體系中非常重要的“軟法”。這固然能形成行之有效的治理模式,但也造成了“講人情”“講關系”狀況的普遍存在。很多村民在自身合法權益遭受侵害時不知道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小糾紛激化成大案件時有發生。一些極端情況下,還會發生村規民約與國家法律法規沖突的情況。
處理好軟法與國家法律法規之間的沖突,消除宗法觀念的負面影響,讓其合理因子重煥生機,也是鄉村治理的重要課題。
在張世珍看來,要正確定位“情、理、法”,深入鄉村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引導村民遵守法律、有問題依靠法律來解決。
鄉村治理法治化是鄉村治理現代化的前提。朱保成認為當前鄉村法治建設的主要抓手是加快涉農立法速度、提高立法質量。其次,要完善鄉村法律服務體系,加強農村司法所、法律服務所、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推進法律援助進村、法律顧問進村。
2017年初,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積極維護農村和諧穩定的意見》,強調要堅決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刑事犯罪,突出打擊為“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職務犯罪。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鄭風田認為,“村霸”背后很多都有宗族惡勢力,要消除宗法社會的負面影響,讓宗族惡勢力難成氣候。“大學生村官與當地沒有宗族糾纏,接受過系統的高等教育,知識水平較高,有利于強化農村基層組織隊伍。”
重視鄉賢,重振崇德之風
兼具德行、才能和聲望,深受村民信任和尊重的賢能人士被稱為“鄉賢”。在當下鄉村治理體系中,如何讓崇德之風重新振作?“鄉賢”在鄉村治理體系中的作用如何激發?
在人才精英大量涌入城市的今天,為了破解農村人才流失的困局,許多村鎮通過組建鄉賢參事會、聯誼會,利用“村支兩委+鄉賢會”的形式,充分發揮鄉賢帶動作用,盤活凝聚鄉賢資源,從而實現“反哺”家鄉。
委員和專家普遍認為,鄉賢以自身的道德感召力量教化村民、造福桑梓,讓傳統文化價值無遠弗屆、凝聚人心,對促進農村的和諧穩定、涵養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鄉風文明具有積極作用。此外,鄉賢有助于塑造當代鄉村文化建設主體,從根本上解決鄉村文化建設內生力量不足的問題。
張世珍認為,鄉賢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在鄉村的一種表現形式,是一個地域的精神文化標注。從鄉村走出的精英成為連接故土、維系鄉情、探尋文化脈絡的精神紐帶,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穩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為此,他建議發現和塑造有見識、有擔當、有威望又自愿扎根鄉土的鄉村能人,樹立新的社會公序良俗標尺,培育“今賢”。同時,出臺鼓勵發展鄉賢文化的政策措施,完善鄉賢回鄉的配套政策,尋找和聯系離開家鄉但心系故土的本土精英,造就“新賢”。搭建新鄉賢參與鄉村建設和回鄉創業的平臺,形成政府主導、多方合作、共促發展的格局。
陜西省旬陽縣金寨鎮以道德評議的形式加強鄉村德治建設,完成了從“上訪不停、糾紛不斷”到“全國文明村鎮”的轉變。2015年起,金寨鎮成立以村為單位的“道德典型評議會”,吸納老黨員、老干部、道德模范等鄉賢進入評議委員會。用村規民約立本,以道德評議育人,大力推進鄉村移風易俗工作。村民說,道德評議把“‘大道理’變成‘身邊事’,封建迷信、聚眾賭博少了,誠信知理、遵紀守法多了。”
“在現代鄉村治理中重拾‘鄉賢’概念,并不是簡單地復古,而是辯證取舍、合理揚棄,將現代新鄉賢作為鄉村治理的重要力量,催生‘見賢思齊、崇德向善、誠信友愛、造福桑梓’的強大鄉賢力量,構建兼具鄉土性與現代性的鄉村治理模式,最終推動中國特色鄉村治理現代化。”張世珍說。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鄉村 治理 鄉賢 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