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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撞隧道口致36死13傷 報告稱道路未按標準設計
(原標題:秦嶺車禍調查報告:道路未按標準設計)
昨日,記者從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獲悉,國務院近日批復同意《陜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經國務院調查組認定,該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大巴撞隧道口致36死13傷
2017年8月10日,陜西省安康市境內京昆高速公路秦嶺1號隧道南口處發生一起大客車碰撞隧道洞口端墻的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533萬余元。
事故發生后,國務院批準成立事故調查組,由安監總局牽頭,公安部、監察部、交通運輸部、全國總工會以及陜西省、河南省、四川省人民政府派員組成。同時,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并聘請相關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2017年8月10日23時許,京昆高速公路安康段秦嶺1號隧道發生一起大客車碰撞隧道口事故,造成車內36人死亡,13人受傷。事故車輛車牌號為豫C88858,自成都駛往洛陽。
立案偵查28人黨紀政紀處分32人
調查組經調查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車輛駕駛人王百明行經事故地點時超速行駛、疲勞駕駛,致使車輛向道路右側偏離,正面沖撞秦嶺1號隧道洞口端墻。事故的間接原因是事故現場路面視認效果不良,車輛座椅受沖擊脫落,有關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地方交通運輸、公安交管等部門安全監管不到位,洛陽市人民政府落實道路運輸安全領導責任不到位等。
目前,公安、檢察機關已對肇事客車主要承包人聶電周等28人立案偵查,其中公安機關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立案偵查15人,檢察機關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13人。
根據調查事實,由有關部門對涉責單位的32名責任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事故有關企業及主要負責人的違法違規行為給予行政處理。責成河南省、陜西省人民政府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
傷亡情況:36人死亡、1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533萬余元
處置情況:免予追責3人:大客車駕駛人、乘務員,均在事故中死亡
立案偵查28人
公安機關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立案偵查15人:
大客車承包人4人
洛陽交運集團6人
洛陽錦遠汽車站副站長1人
四川汽運成都四公司駐城北客運中心1人
成都市城北客運中心3人
檢察機關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13人:
洛陽道路運輸管理局5人
洛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2人
陜西高速西漢公司3人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1人
成都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城北管理所2人
建議黨政紀處分32人
其中河南13人、陜西10人、四川9人
洛陽市人民政府1人
洛陽市交通運輸局3人
洛陽市道路運輸管理局4人
洛陽市公安局1人
洛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4人
陜西省鐵路集團1人
陜西高速集團3人
陜西省公路局2人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4人
成都市交通運輸委員會6人
成都市新都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大隊1人
綿陽市涪城區交通運輸局1人
德陽市羅江縣道路運輸管理所1人
編輯:楊嵐
關鍵詞:大巴撞隧道口致36死13傷 大巴撞隧道口致36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