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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憲法修改是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也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通過修改憲法,把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載入國家根本法,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必將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一、 我國現行憲法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必須長期堅持、全面貫徹
我國現行憲法是根據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的路線方針政策、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并公布施行的。再往前溯,1982年憲法,可以說是對1949年具有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繼承和發展。回顧近70年我國憲法制度發展歷程,我們愈加感到,我國憲法同黨和人民進行的艱苦奮斗和創造的輝煌成就緊密相連,同黨和人民開辟的前進道路和積累的寶貴經驗緊密相連。
我國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的偉大斗爭和根本成就,確立了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確定了國家的根本任務、領導核心、指導思想、發展道路、奮斗目標,規定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規定了社會主義法治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新時期黨和國家一系列重大方針政策和活動準則,等等,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
憲法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我國現行憲法公布施行至今已有36年,實踐充分證明,憲法以其至上的法治地位和強大的法治力量,有力堅持了中國共產黨領導,有力保障了人民當家作主,有力促進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力推動了社會主義法治進程,有力維護了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是我們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根本法治保障。我國憲法確立的一系列制度、原則和規則,確定的一系列大政方針,具有顯著的優勢、堅實的基礎和強大的生命力,必須長期堅持、全面貫徹。
二、 憲法只有不斷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作出新規范,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唯物史觀認為,法律作為上層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隨著經濟基礎的變化而變化。我國憲法的發展歷程也是這樣。1954年我國第一部憲法誕生后,一直處在探索實踐和不斷完善過程中,其間也走了一些彎路。
1982年憲法施行后,根據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實踐和發展,在黨中央領導下,全國人大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先后四次,對1982年憲法即我國現行憲法的個別條款和部分內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共通過了31條憲法修正案。其中,1988年修正案2條,1993年修正案9條,1999年修正案6條,2004年修正案14條。
概括起來講,四次修改憲法的主要內容:一是對憲法序言第七自然段的有關內容先后3次作出修改,將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等內容,分別寫入憲法。二是對憲法序言第十自然段的有關內容2次作出修改,將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和包括勞動者、建設者和愛國者在內的廣泛愛國統一戰線,分別寫入憲法。三是對憲法第五條作出修改,規定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四是對憲法第六條作出修改,規定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和分配制度。五是對憲法第八條2次作出修改,規定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六是對憲法第十一條先后3次作出修改,規定非公有制經濟的地位和國家對非公有制經濟的方針政策。七是對憲法第十四條作出修改,規定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八是對憲法第十五條作出修改,規定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九是對憲法第三十三條作出修改,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十是對憲法第八十一條作出修改,規定國家主席進行國事活動。此外,還對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對公民私有財產的征用征收和補償、縣鄉人大任期三年改五年、緊急狀態、我國國歌等作了補充和完善。
總的看,四次修憲的內容充分體現了黨領導人民進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成功經驗,充分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文化的發展成果,對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產生了極為重要的影響。通過四次憲法修改,我國憲法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中緊跟時代前進步伐,不斷與時俱進,有力推動和保障了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有力推動和加強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
我國憲法發展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必須隨著黨領導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展而不斷完善發展。這是實踐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憲法發展的一條基本規律。只有不斷地、及時地通過憲法確認黨和人民創造的偉大成就和寶貴經驗,體現實踐發展和時代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才能更好發揮憲法的規范、引領、推動、保障作用。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憲法 修改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堅持 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