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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協商民主優勢得以充分發揮
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賦予人民政協光榮使命,也為人民政協履行職能提供了廣闊舞臺。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人民政協應不辱使命,敢于擔當。對于正處在大變革、大轉型過程中的中國社會,需要“眾人拾柴火焰高”,通過協商民主汲取化解矛盾、應對危機、直面挑戰的治國理政智慧;需要“將心比心,以心換心”,通過協商民主積聚改革發展共識。
人民政協工作的最大特點是協商性、參與性、有序性,采用溝通、協商、引導、參與的合作方式,而非行政命令來解決國家治理中的問題。政協沒有行政權力,參政不行政、建言不決策、監督不強制,主要通過協商發揮作用。政協的作用不在于說了算,而是靠說得對。說得對就是政協委員能夠提出符合客觀事物發展規律的意見建議,這就需要求真務實的能力水平。
讓協商民主的優勢得以充分發揮,協商一定是真協商。政協應加強與政府工作的有效銜接,堅持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切實推進履行職能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不斷提高政協協商民主的科學性和實效性。
協商一定要形成結果,要通過制度安排保證主要的協商能達成某種共識。不要求次次協商都有結論,但不能只是協商總沒結論。應保證協商出來的結果能管用,能體現在隨后的決策中。
怎樣提高政協協商質量和實效?科學選題是前提,調查研究是基礎。調研前選準角度,抓住關鍵點,找準切入口;調研時“沉下去”了解實情;調研后靜下來分析思考,確保在充分準備的基礎上參與協商。互動交流是關鍵。協商不等同于依次發言,更不等同于“照本宣科”,應通過情況介紹、發言、討論、提問、解答等多種形式,實現協商各方的互動交流,把“商”的氛圍體現得更濃。形成對策是目的,成果轉化是重點。及時匯集成果,做到凸顯民意、辯證客觀,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找到解決問題的有效對策,做到建言務實管用。通過大會發言、提案、調研報告、信息等多種途徑推動協商成果轉化,對重要成果落實情況開展跟蹤調研和民主監督,提高協商成效。
努力提高政協協商民主質量與實效,需要堅持問題導向,抓住關鍵環節,豐富協商形式,提升協商活動的組織化程度,提高調查研究能力和水平,完善協商成果采納和反饋機制,從而使協商議題更加聚焦、討論更加深入、成果更加豐富。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協商 民主 優勢 充分發揮 政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