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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上了車,監管在哪里
近日,在深圳、上海、杭州等地,許多出租車搖身一變成了“便利店”。乘客坐上車,副駕駛座后掛著零食飲料,扶手箱里冰著冷飲雪糕,二維碼一掃便可隨時取用。這樣的“新零售”,有人贊賞其市場很大,是下一個“風口”;有人質疑其“玩兒花活”,是新瓶裝舊酒。
雖然對其前景眾說紛紜,但“車載便利店”有安全隱患甚至有違法越界之嫌卻是板上釘釘。掛在椅背上的瓶瓶罐罐,很容易因一個急剎車把乘客弄傷;司機又開車又管掃碼收錢,一心二用也容易出事故;出租車行業沒有食品經營許可,質量安全監管是個大問題……然而,這些顯而易見的管理漏洞,卻在新一輪“跑馬圈地”中,被創業公司有意無意地忽視了。如此“創新”,曾催生了餓了么、滴滴、ofo等新興“獨角獸”,但由于長期行走在規則的灰色地帶,也給社會帶來了黑心外賣、“滴滴打人”、單車圍城等現實問題。正是基于這一系列“前車之鑒”,不少觀察人士都呼吁莫讓“車載便利店”重走“先亂后治”的老路。
事實說明,治理新事物、新業態,重在見事早。特別是當下互聯網技術發展日新月異,眼花繚亂的商業模式創新一撥接著一撥,如果在起步階段監管沒有跟上,很可能一步慢、步步慢。近年來,在資本的助力下,許多互聯網項目野蠻生長,一夜之間火遍大江南北,對于市場占有率的極度渴望,很容易弱化企業自我監督的動力,讓許多“成長的煩惱”成為“致命的硬傷”。如若等到這個時候政策再來打“補丁”,恐怕就只有被動應付、疲于奔波。
相較于“互聯網+”剛興起時,各種新業態無法律可依、無先例可循的茫然狀態,現在政府層面立法監管的速度正在不斷加快。網約車從出現,到交通部門的相關規定正式“落地”,花了4年。而共享單車從出現到被規制,只花了1年。同時,隨著我們對互聯網經濟及其運行規律認識的不斷深入,在預判和監管新“風口”上也應該越來越有心得。在管理方式上摒棄了一勞永逸的想法與“一刀切”的沖動,與時俱進完善政策,為新事物、新業態及時框定規則,創新所釋放出的正能量才不會被負效應所消解。
市場與監管并非如同魚和熊掌一般,不可兼得,而是需要緊密配合,有機共生。只有這樣,創新才能走在正確的道路上,越來越好。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監管 便利 車, 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