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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政協主席會協商“加強城鄉社區協商工作”側記
還需“管理”向“治理” 期待“盆景”成“花園”
——重慶市政協主席會協商“加強城鄉社區協商工作”側記
人民政協報記者 凌云
有事好商量,怎么商量好?
渝中區探索推行的“6+5”議事法成效怎樣?彭水縣白云社區堅持的“五議五不議”原則反響如何?……在5月28日舉行的重慶市政協主席會上,一場關于城鄉社區協商工作的重點協商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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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局長唐步新介紹,重慶在全面開展社區協商工作基礎上,確定了109個城鄉社區協商示范培育點,通過制度建設、培訓督導、強化成果運用,不斷提升基層社區協商能力。如南岸區探索推行“三事分流”制度,就獲得“2014年度中國社區治理十大創新成果”。
南岸區的經驗并非個案。4月以來,市政協社法委牽頭組織委員、專家就如何加強城鄉社區協商工作分赴部分區縣深入調研,“及時總結好的經驗做法,鼓勵各地探索創新”,市政協社法委主任蔣平說,針對社區協商工作在廣度和制度建設上仍存在的一些問題,建議進一步擴大社區協商覆蓋面,強化社區工作力量,不斷挖掘社區內生動力。
如何深化基層群眾自治實踐,委員們也有話要說:
“必須確保城鄉社區協商合法有效!”,甘偉宏委員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在對城鄉社區協商組織和主體方面以及實體內容方面的法律法規進行了一番細致梳理后,他提出,要將法律法規應用于城鄉社區協商的全過程,同時充分發揮村居法律顧問在城鄉社區協商中的作用。
李長洪委員是重慶市冬青社會工作服務中心主任,她強調社會工作在城鄉社區協商中的作用,打通服務的“最后一公里”,希望政府持續加大對社會工作參與社區治理的重視程度和投入力度,深入推進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人才“三社聯動”服務機制。
“不能忽視社區黨組織的核心領導作用和主體主責功能”,身為彭水縣紹慶街道白云社區黨支部書記,廖壽華委員認為,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民主懇談會制度、民主協商會制度、民意調研制度、問題反饋制度、監督公示制度等長效機制。
市政協副主席徐代銀也加入到協商意見的發表中。他說,要努力實現社區工作從“管理式”向“治理式”轉化、居民身份從“參與者”向“主人翁”轉化、協商形式從“單一化”向“多元化”轉化、社區協商從“盆景”向“花園”轉化。“109個試點社區只是‘盆景’,建議盡快推廣鋪開,在全市形成百花齊放的‘花園’!”
到會的副市長潘毅琴邊聽邊記,她表示,將充分吸納市政協的建議意見,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積極開展城鄉社區協商實踐,更加注重城鄉統籌、協商程序、依法協商、成果運用,在精準精細上下足功夫。
“做好城鄉社區協商工作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需要,是深化基層群眾自治實踐的需要,更是實現和維護好基層群眾利益的需要。”市政協主席王炯要求市政協各專委會、各參加單位,要進一步關注和支持城鄉社區協商工作,繼續深入開展調研,積極建言獻策,助推全市城鄉社區協商取得更大成效。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協商 社區 市政協 城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