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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位價格豈能成為“脫韁野馬”
如今,在一些沒有地面停車位的新建小區,地下停車位成了一種“剛需”。然而,家住南昌聯泰天悅小區的業主們最近遇到了一件煩心事:因為開發商把車位的價格定得太高,而且不對外出租,嚴重影響了他們的生活。(7月23日《工人日報》)
隨著現代交通事業的不斷發展,私家車成為人們出行代步的必備工具。有了私家車,就必須有停車的地方。一些開發商正是看到了這一點,所以才在停車位價格上做文章,想盡各種辦法讓買房者多掏錢。區區一個停車位,動輒幾十萬,讓廣大購房者吃不消。
有的開發商先賣出樓盤,卻不賣停車位,也不承諾停車位的具體價格,停車位還不出租,最后逼迫已經購買樓房的業主砸鍋賣鐵也要買下停車位。停車位儼然變成開發商手里的一張“王牌”,隨時用來宰割廣大“房奴”。
近些年,房價猶如一匹脫韁的野馬,橫沖直撞飛揚跋扈,在令人驚愕的同時,也讓民眾的心里塞滿了購房焦慮,使安居樂業成為許多家庭難以企及的幻夢。為穩定房價,政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同時出臺了樓市指導價,但是對于停車位,卻沒有法律法規,也缺少政策引導,這就為開發商隨意漲價埋下了伏筆。即便人們去房管部門、規劃部門反映停車位價格高企的問題,相關部門也找不到明確的依據對開發商進行約束。目前,僅僅個別地區(比如杭州市)開始采取措施限制高價車位問題。杭州市于去年7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車位(庫)銷售行為的通知》,實行地下車位(庫)銷售價格承諾制,旨在抑制“高價車位”。
按理說,購樓業主買不起車位,完全可以租車位來停放車輛,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對于建設區域內的停車設施,首先要滿足小區內業主的需求。但是為了逼迫人們花巨資購買,一些開發商就是不出租停車位,造成了“停車場里車輛寥寥而附近路邊停車滿滿”的奇怪現象。如此,不僅造成交通擁堵,破壞了小區和諧環境,還有可能因為違章停車而造成車主被罰。
此外,天價停車位還成為一些限價房的房地產商用來平衡心理的手段和套路,“房子賣得便宜,車位來彌補”成為限價房開發商依據壟斷地位牟取暴利的隱秘做法。限價房是限價格限套型的商品房,主要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是目前限制高房價的一種臨時性舉措,是政府對開發商的開發成本和合理利潤進行測算后,設定土地出讓的價格范圍,從源頭上對房價進行調控。在房價不斷高升以至于中等收入家庭都覺得安居困難的情況下,被定位為“幫助中等收入家庭解決住房困難”的限價房,被無數人寄予了厚望。但是,開發商在停車位上走歪路的做法,讓限價房政策大打折扣。新聞中的購樓業主購買的就是限價房,筆者猜測,天價停車位就是開發商用來平衡心理的一種手段與伎倆。
安居才能樂業。實現住房夢想是民眾最基本的生存權利。購買樓房已經耗費了幾代人的積蓄,就不能再讓開發商在停車位上拼命漲價,否則,無異于雪上加霜、傷口上撒鹽。當然,要避免天價停車位,只是依靠開發商的“良知”還不行,必須政府出面出臺相應的政策與法律細則,并嚴格監管,依靠硬性的法律執行與行政管理,來讓黑心開發商付出代價。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停車位 開發商 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