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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三方面建設 健全三項制度 突出三個重點 完善三項機制
發揮民主黨派在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中的作用
充分發揮民主黨派在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中的作用,要從提升協商能力入手,進一步強化參政黨的思想建設、理論建設和素質建設。
各民主黨派要協助中共同級黨委和政協組織加強協商民主保障機制建設,助推協商民主制度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程序化;要通過進一步完善民主黨派自身履職機制,提高協商民主水平。
各民主黨派必須緊扣協商重點精準聚力發力,通過找準協商民主的著力點,選好協商民主的突破口,把握協商民主的關鍵點,充分發揮協商民主重要作用。
必須注重健全協商民主保障,進一步完善協商人才培養、協商平臺建設和議政知情機制。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提出,“協商民主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并要求“發揮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重要作用”。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民主黨派面對新形勢、新目標和新任務的歷史背景下,認真落實中共十九大精神,必須充分發揮好民主黨派在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加強三方面建設 不斷提升協商民主能力
充分發揮民主黨派在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中的作用,要從提升協商能力入手,進一步強化參政黨的思想建設、理論建設和素質建設。
強化參政黨思想建設。思想建設是民主黨派自身建設的核心。民主黨派各級組織要通過會議、活動和專題培訓等途徑,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民主黨派成員的頭腦,使他們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從而做到在全局中定位、在大局下行動,永葆協商民主的正確方向。
與此同時,要大力“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積極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繼續深入開展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學習實踐活動,切實增強民主黨派成員的“四個自信”,切實加深民主黨派成員對協商民主的性質、地位和作用的理解,充分認識民主黨派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不斷提高民主黨派成員參與民主協商的自覺性,進一步增強參與民主協商的主動性,真正把各民主黨派和全體成員的思想統一到中共十九大精神上來,把力量凝聚到實現中共十九大確定的各項任務上來。
強化參政黨理論建設。參政黨理論創新是推動參政黨建設不斷向前發展的力量源泉,是提高參政黨履職能力的重要保障。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穿著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為各民主黨派繼續推進理論創新提供了科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各民主黨派要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八個明確”的主要內容和“十四個堅持”的基本方略,積極組織民主黨派成員圍繞自身實際開展理論研究,為確保民主黨派的協商民主工作有章可循、協調運轉和規范有序奠定堅實的理論基礎。
強化參政黨素質建設。不斷強化民主黨派學習培訓,切實加強民主黨派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民主黨派成員的綜合素質;要抓住發現、培養、使用、管理四個關鍵環節,努力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參政黨隊伍,從而為民主黨派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提供組織保障。一要重點提高民主黨派成員的政治把握能力,永葆民主協商的正確方向;二要進一步提高合作共事和交流溝通能力,把握民主協商的有效方法;三要注重提高聯系群眾和調查研究能力,增強民主協商的履職本領;四要切實提高推動發展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尋求民主協商的可行路徑;五要不斷提高參政議政、民主監督、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能力,確保民主協商的質量水平。
健全三項制度 努力提高協商民主水平
制度建設是保障協商民主常態長效的基礎。為發揮民主黨派在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各民主黨派要協助中共同級黨委和政協組織加強協商民主保障機制建設,助推協商民主制度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程序化;另一方面,要通過進一步完善民主黨派自身履職機制,提高協商民主水平。
健全協商民主聯動制度。進一步明確在協商過程中中共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政協、統戰部、民主黨派之間的關系,各自應扮演的角色、發揮的作用、承擔的職責等;各級政協要發揮人民政協在協商民主中的重要渠道作用和政府部門、民主黨派、社會團體、基層組織等多種平臺作用,因地制宜采取會議式即時協商、論壇式專題協商、視察式現場協商、調研式平臺協商、提案書面協商和網絡式互動協商,定期組織民主黨派有關方面的專家學者、代表人物,相對集中就某一方面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提高民主協商的時效性和便捷性。
健全協商民主程序制度。精心細化協商議題的確立、協商活動的準備、參與協商的人員、協商過程的步驟、協商意見的整理、協商意見的報送、協商結果的運用、協商結果的反饋,在知情、溝通、反饋等環節完善相關制度和工作機制。
健全協商民主調研制度。通過采取民主黨派組織專題調研與民主黨派成員通過本職工作調研相結合;圍繞中共黨委、政府中心工作調研與完成民主黨派上級下達的調研課題相結合;采取“黨委出題,黨派調研,政府采納,部門落實”的參政議政調研模式與黨派自擬課題組織骨干成員調研模式相結合,健全民主協商調研制度,避免協商民主中的被動性、盲目性和隨意性;通過調研積極撰寫有價值的專題調研報告,主動為中共黨委、政府建言獻策、排憂解難。
突出三大重點 有效增強協商民主實效
各民主黨派必須緊扣協商重點精準聚力發力,通過找準協商民主的著力點,選好協商民主的突破口,把握協商民主的關鍵點,充分發揮在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找準協商民主的著力點。要把協商民主的著力點放在人民群眾關心、黨政部門重視、民主黨派有條件做的課題上,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創新、協調、綠色、開發、共享”五大發展理念,根據改革發展中的重點、熱點和難點問題,結合本黨派特色和優勢,積極組織專題調研和視察活動,充分利用各級民主黨派直接向同級黨委建言獻策的“直通車”制度,積極建有用之言,獻務實之策,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凝聚智慧和力量。
選好協商民主的突破口。例如,脫貧攻堅民主監督工作。民主監督與脫貧攻堅相結合,是中共中央賦予民主黨派的一項新任務,同時也是展示和提高民主黨派民主監督能力的新平臺。因此,民主黨派各級組織要按照中共中央部署要求,充分發揮民主黨派人才薈萃、智力密集的優勢,把脫貧攻堅民主監督作為民主黨派民主監督工作的突破口, 通過開展以脫貧攻堅為重點的各種調研、視察、評議活動,進一步加大民主監督力度;通過提升提案質量和辦理質量,提高民主監督深度;通過反映社情民意和特邀監督員活動以及部門對口聯系制度的實施,擴大民主監督廣度,積極協助地方黨委政府打贏脫貧攻堅戰,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一共同目標凝聚民主黨派的共識、匯聚民主黨派的力量。
把握協商民主的關鍵點。牢牢把握執政黨在新時代的歷史使命和“分兩步走”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奮斗目標,緊緊圍繞中共十九大報告確立的新方位、新思想、新判斷、新方略、新部署,為促進當地“五大文明”建設協調發展開展參政議政,進一步規范參政議政工作各個環節,建立起科學合理的參政議政機制,把協商民主的關鍵點放在科學參政、為民議政、促進發展的建議對策上。
完善三項機制 注重健全協商民主保障
我國民主黨派參與協商民主的長期實踐表明,健全完善民主協商機制,是確保協商民主常態長效和充分發揮協商民主作用的重要條件。因此,必須注重健全協商民主保障,進一步完善協商人才培養、協商平臺建設和議政知情機制。
完善人才培養機制。按照中共中央有關要求,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大力實施“人才戰略”,制定完善并認真實施民主黨派組織建設發展規劃,著眼于培養一支政治素質好、代表性強、結構合理、數量充足、充分體現黨派特色的民主協商人才隊伍。
完善協商平臺機制。中共十九大報告中明確要求“支持民主黨派按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要求更好履行職能”。因此,各級黨委、政府應切實貫徹執行有關規定,做好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實職安排,給黨外代表人士參政議政和建言獻策提供更多渠道;要加大協商民主的平臺建設力度,拓寬參政議政領域,打造輿情匯集和分析平臺,拓展黨外代表人士有序政治參與的制度渠道。
完善議政知情機制。高質量協商民主的前提是知情,只有了解實情,才能“參政參到點子上、議政議到關鍵處”。因此,各民主黨派要根據自身特點和優勢,進一步健全完善相關機制,暢通社情民意信息渠道;積極參加中共召集的協商材料閱讀、政策解讀、情況通報、考察調研和檢查督導等活動,全面了解中共的大政方針和政府的工作動態;注重收集政治協商的相關資料,加強對新常態下經濟形勢的科學分析和準確把握,加強對全局性、前瞻性問題的思考和研究,有效提升知情明政能力,夯實參政基礎;同時要密切與黨政有關部門、人民團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聯系,通過加強對口聯系或合作共建,建立具有民主黨派自身特色、服務參政議政的智庫,更好地發揮民主黨派在協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系民建四川省委會理論與學習專委會委員)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協商 民主 民主黨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