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10余省份出臺獨生子女護理假 有地方能休20天
中新網客戶端北京12月7日電(記者 張尼)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對外公布。其中,“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可享受帶薪陪護假”的規定引發廣泛關注。
截至目前,至少有福建、廣西、寧夏等在內的10余省份出臺了相關政策。此外,多地也在試水長期護理險制度,為失能老人及其家庭減輕負擔。
10余省份出臺獨生子女護理假政策
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底,中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達到2.41億。與之形成對比的是,獨生子女面臨的父母照料、養老壓力愈發明顯。為應對這一問題,各地政府近年來也密集制定政策,出臺了“獨生子女護理假”相關規定。
據中新網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至少有福建、廣西、湖北、海南、黑龍江、重慶、四川、河南、寧夏、內蒙古、山西等10余省份出臺了具體規定。各地的護理假時長有所區別,此外,在湖北、黑龍江、四川、寧夏等地還規定,非獨生子女也可享受這一待遇。
例如,將從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中明確,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老年人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不少于20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而此次通過的《寧夏回族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中則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可享受帶薪陪護假,這其中,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15日,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7日。
早前,黑龍江也在政策中區分了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兩種情況。依照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其陪護假。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20日,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10日。
此外,還有一些地方政府雖然未明確規定護理假天數,但是卻提出用人單位應支持子女照料住院老人。
如,今年9月通過的《河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中就提出,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支持其護理照料老年人,給予適當陪護時間。
除了護理假,老年人還享受這些保障
——多地試水長期護理險,為失能老人家庭減輕負擔
記者注意到,一方面,地方政府近年來密集出臺了獨生子女護理假相關政策,另一方面,在不少城市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工作,也將從一定程度減輕失能老人及其家庭的經濟和事務性負擔。
早在2016年,人社部就發布了《關于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將上海、廣州、青島等15個城市納入首批試點。
根據該《意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以長期處于失能狀態的參保人群為保障對象,重點解決重度失能人員基本生活照料和與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等所需費用。
地方層面,《河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中就明確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推動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逐步開展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障工作。
北京市人社局此前也表示,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已在石景山區啟動試點工作,并出臺了《石景山區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方案(試行)》。北京會在總結石景山政策基礎上,在全市建立可推廣、可復制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獨生子女護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