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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種形式
每年3月春光里,莊嚴的人民大會堂都會迎來如約而至的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在最高議政殿堂代表人民行使民主權利。
圖為2018年兩會期間文藝界委員小組討論現場。
2006年3月初,屋外還是春寒料峭,但莊嚴的人民大會堂里已是春暖花開。國內外媒體記者云集北京,5000多位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再度聚首京城,開啟了“兩會時間”。而這一年不比以往,會前中共中央頒布《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引起海內外關注?!兑庖姟肥切轮袊闪?6年來第一個由中共中央發出的關于政協工作的意見,更是第一次把我國社會主義兩種民主形式寫進中央文件:“人民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利和人民內部各方面在重大決策之前進行充分協商,盡可能就共同問題取得一致意見,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鼻耙环N稱為“選舉民主”,后一種稱為“協商民主”。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的一個重要成果,也是中國的民主形式更重視對自己國家民主實踐及其經驗進行研究的成果。
兩種民主形式的萌芽和雛形
郭沫若的北上詩作手稿,周海嬰當年拍下的民主人士乘“華中輪”北上的組圖,葉圣陶1949年的日記手稿及“知北游”照片……今年4月,由全國政協辦公廳主辦、中國政協文史館承辦的“大道同行———從‘五一口號’到協商建國重要史事回顧展”亮相以來,參觀者絡繹不絕。
展出的近500張圖片、70件實物見證和講述了70年前大批民主人士響應“五一口號”奔赴解放區、籌備新政協、協商建國這一波瀾壯闊的歷史。
這段歷史震撼人心,更發人深省。
歷史告訴我們,誰更高地舉起民主的旗幟,誰就能贏得人民的擁戴。反之,就會被人民所拋棄。
在中共中央發布“五一口號”的次日,即5月1日這天,毛澤東還致函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主席李濟深和中國民主同盟中央常務委員沈鈞儒,以協商的口氣具體提出了召開政治協商會議的時間、地點、參會黨派和原則、實施步驟等,對中共中央“五一口號”作了進一步的補充。信中說:“在目前形勢下,召集人民代表大會,成立民主聯合政府,加強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的相互合作,并擬訂民主聯合政府的施政綱領,業已成為必要,時機亦已成熟。國內廣大民主人士業已有了此種要求,想二兄必有同感。但欲實現這一步驟,必須先邀集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的代表開一個會議。在這個會議上,討論并決定上述問題。此項會議似宜定名為政治協商會議?!?/p>
同一天,中共中央給滬局、港分局也發出了關于邀請各民主黨派及重要人民團體代表來解放區開政治協商會議的指示。
從這幾份電報中,我們可以體會到,第一,“政治協商會議”是實現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第二,這一形式的基本特點,是具有不同階級基礎的政治和社會組織,通過對話和協商,“盡可能求得全體一致”。這種民主形式,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協商民主”。
今天,一說到中國的民主,人們就會立即想到每年春天的北京,想到人頭攢動的人民大會堂,想到全國兩會。
在1954年召開人民代表大會以后,毛澤東和黨中央決定在人民政協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使命完成后,繼續保留人民政協。這樣,就形成了今天人們常說的“兩會”,形成了選舉民主與協商民主相結合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
1954年12月,毛澤東在論述人民政協為什么在召開人民代表大會后還要存在的必要性時,曾經說過:“人大的代表性當然很大,但它不能包括所有的方面,所以政協仍有存在的必要?!彼闹鲝埵?,選上人民代表的可以到人民代表大會中去行使民主權利,沒有當人民代表的可以在人民政協行使民主權利。而人民政協作為統一戰線的組織形式,實行的是協商民主。這樣就在中國形成了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兩種民主形式。應該說,這是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了不起的政治杰作。
這一發展過程表明,在中國,是先有協商民主,后有選舉民主,協商民主不是以選舉民主的補充形式出現的,而是有自己長期的實踐經驗和發展過程。
協商民主的政治理念和政治實踐
鄧小平1978年擔任第五屆全國政協主席時,面臨的是十年動亂造成的困難局面。
根據新中國成立以來的階級結構的變化,鄧小平做出了石破天驚的斷言:
“我國的統一戰線已經成為工人階級領導的、工農聯盟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勞動者和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的廣泛聯盟。”
“統一戰線的對象,清楚得很,顧名思義,是把一切能夠聯合的都聯合起來,范圍以寬為宜,寬有利,不是窄有利?!?/p>
“為了實現四個現代化,必須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和加強社會主義法制。人民政協是發揚人民民主、聯系各方面人民群眾的一個重要組織?!?/p>
在鄧小平的親自主持下,人民政協的性質、地位和作用被莊嚴載入憲法;也是在鄧小平的主持下,政協章程作了全面修改,人民政協的任務、性質和職能進一步明確和充實。
人民政協再次整裝出發,走進了新的歷史發展階段。
上個世紀80年代末期的世界和中國發生了一系列的大事。蘇東發生巨變,中國發生政治風波。
就在那場政治風波結束后的1989年年底,《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頒布,提出這一制度是我國一項基本政治制度。1993年又通過修改憲法,將“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寫入憲法序言。
1991年,江澤民同志在當年“兩會”中共黨員負責人會上,提出“人民通過選舉、投票行使確立權利和人民內部各方面在選舉和投票之前進行充分協商,盡可能就共同性問題取得一致意見,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
在經過半個多世紀的實踐后,中共中央首次從兩種民主形式意義上確立協商民主。
2006年,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中共中央頒布《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正式以黨的文件的形式對兩種民主形式予以確認。
八屆、九屆、十屆、十一屆、十二屆政協全國委員會,人民政協從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兩項職能,到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三項職能;從全體會議、常委會議、主席會議等形式,到專題協商、界別協商、對口協商、提案辦理協商等新的協商平臺;從五大任務到八大經常性工作;從雙周座談會到雙周協商座談會,人民政協繼續在實踐中不斷豐富、創新。
協商民主提升為國家民主制度
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進程,是一個不斷探索的實踐過程。民主只有在實踐中才能體現其價值,也只有在實踐中才能完善自身。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繼續推進選舉民主,大力發展協商民主,使之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翼,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的戰略選擇。
2012年,中共十八大提出“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充分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
將協商民主從政治理念和政治實踐提升為國家民主制度,同時,進一步明確人民政協和協商民主的關系,這是一座里程碑。
十八屆三中全會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協商民主的戰略部署,明確提出協商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
2014年,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5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是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綱領性文獻,對于協商民主的定位和定性、切實落實推進協商民主的戰略任務等,進行了全面系統深刻的闡述。
2015年,中共中央《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是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
同年6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出:人民政協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2017年10月,世界目光再次聚焦北京,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協商民主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將協商民主明確為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把黨的領導與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統一起來,意義重大。
黨的十八大以來,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獲得前所未有的發展。以協商渠道為例:從國家政權機關、政協組織和黨派團體3個協商渠道擴展為5個,形成立法協商、行政協商、民主協商、參政協商、社會協商;再從5個協商渠道進一步擴展為7個,提出重點加強政黨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積極開展人大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逐步探索社會組織協商。
與此同時,協商主體更加廣泛,協商形式更加多樣,協商內容更加豐富,協商層次更加明晰,協商制度不斷完善,協商效果日益凸顯??傊绦蚝侠怼h節完整的協商體系正在形成。
編輯: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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