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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思維+監管:賦能共享經濟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在共享經濟等領域培育新增長點、形成新動能。伴隨技術進步和模式創新,共享經濟發展前景廣闊,但是當前也存在諸多問題。一是現有監管模式難以適應新業態發展需要。隨著共享經濟逐步滲透到經濟社會各個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監管滯后問題凸顯。二是數據流通共享仍存障礙。各領域、各行業信息孤島現象依然存在,數據作為共享經濟的核心資源若無法有效流通,產品和服務就難以實現價值。三是共享經濟技術基礎薄弱。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在共享經濟中的應用不足,導致產品服務體驗差,信息安全缺乏保障。共享經濟企業多為初創企業,科技創新資源集聚能力總體薄弱,而我國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科技創新基地、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科學數據等創新資源主要集中在高校、科研院所等,對企業的開放共享力度不足。因此,需要堅持包容審慎的發展思路,完善共享經濟的相關政策法規建設;需要構建互聯網監管思維,進一步規范共享經濟的健康良性發展;需要建立大數據共享平臺,完善數據流通的共享機制;還需要強化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從而賦能共享經濟發展。
按照分類施策的原則,對發展較為成熟的共享經濟領域加強監管,界定從業資質和準入門檻,明確參與主體權利義務,同時制定服務質量及安全標準,規范交易行為,對已經暴露出的問題,要及時依法從嚴管理。針對發展初期的共享經濟領域要為其創造相對寬松的發展環境,加強現有政策制度的適用性研究,對不適合新形勢的政策制度,進行適當的調整,同時也要跟進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引導改進。
積極推進“互聯網+監管”,一方面充分利用國家現有平臺資源,依法依規接入相關領域平臺企業數據,開展大數據監管。同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密切關注共享經濟發展的最新動態,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另一方面通過企業公示、年報等途徑,使共享平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第三方組織機構的力量,及時發現行業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政府監管、企業治理、行業自律、大眾監督等多方協同治理機制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此外充分發揮龍頭企業、行業協會和產業聯盟作用,支持制定實施行業規范與自律公約,促進共享產品和服務標準的建立。
整合數據開放共享,從而助力初創企業研發創新。一方面建立國家級大數據流通共享平臺,在確保國家安全和個人隱私的前提下,促進大數據在可控的基礎上自由流通,同時在政策允許的前提下繼續推進重點領域公共數據開放,加強數據開放標準體系建設,統一行業數據的開放格式標準,提高數據質量及可用性,重視開放數據的機器可讀性、互操作性,降低企業數據查詢成本。另一方面完善數據共享激勵機制,在明確數據開放責任主體和開放原則的前提下,積極引導各行各業規范有序開放數據,逐步實現數據的跨地區、跨行業高效共享。
通過應用新技術為共享經濟發展賦能,一方面夯實共享經濟發展網絡基礎,加大農村網絡建設力度,推進5G網絡規模化商用,不斷提高網絡覆蓋范圍和服務水平。另一方面完善大數據平臺等新技術應用基礎設施。利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和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提升共享經濟服務質量和用戶體驗。同時引導共享經濟企業加快提升安全管理和風險防范的技術能力,不斷優化安全防護技術,切實保障用戶信息安全,促進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推動科研資源開放共享,強化研發創新。一方面在《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管理辦法》的指導下,進一步規范高校、科研機構等科研設施與儀器在線服務平臺,統一數據格式和標準,加快推進科研設施與儀器向社會開放,提高科技資源利用效率,降低初創企業研發成本。另一方面搭建產學研協同創新平臺。支持中央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設立新型研發機構、技術創新聯盟等各類創新協作平臺,將既有的人才、科研設施與儀器、技術資源等通過共享模式,最大化發揮優勢資源集聚效應,最終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聯通研究院院長)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共享 數據 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