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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為狗報仇打死金毛犬被刑拘 責任如何劃分?
據中國之聲報道:“狗咬狗,咬死狗,人打狗,被刑拘。”6月24日早上,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龍江鎮保利上城小區內,一條未拴繩子的貴賓犬突然沖向一只金毛犬,金毛犬將貴賓犬咬死。隨后,貴賓犬的主人何某民先后用扳手、木棍等將金毛犬“毆打致死”。金毛犬主人的父母也在此過程中受傷住院。
近日,佛山順德發生的金毛犬咬死貴賓犬后被貴賓犬主人打死的事件持續發酵,順德警方發布通報,打死金毛犬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民已被依法刑拘。勿讓狗患撕裂城市文明,把繩子拴上很難嗎?
金毛犬咬死未拴狗繩貴賓,道歉協調未果,金毛被活活打死
事發后,記者聯系上了金毛犬的主人王先生,他告訴記者,事發是6月24日早上,當時他的父親出門遛狗,不曾想,金毛犬與同小區另一業主的貴賓犬產生了激烈的沖突,并將其咬死。
王先生:“然后那天早上大概也就是九點多,我爸帶它就是出去遛彎,遛完灣以后就在那地方幫我們家寵物梳毛順毛,這個時候就是對方帶著他們家的小型犬出門沒有牽繩。然后我爸就跟他說,我們家的寵物就沖了出去,沖了出去以后,當時我爸繩子是踩在腳下面,然后也不知道怎么著,那個繩子有掙脫,我爸本能性的就是有抱住我們家的狗,但是沒有抱住,然后就串了出去,然后就發生了這樣子挺不好的一個事兒。”
王先生告訴中國之聲記者,事件發生之后,他的父親道歉并嘗試協商,然而,事件并沒有朝著預期的方向發展。
王先生:“事發以后我爸就跟對方就是說其實也有道歉,說這件事情的話我們做下來的,我們可以協商怎么去處理,但是對方情緒很激動,根本就不聽,叫了人過來,然后看到你們在視頻后面就看到那樣,一直前前后后打我們家寵物打了差不多半個多小時,后面一直拿著木棍一直追到差不多家里的樓下,然后就是把我們家寵物給打死了。”
當事人:并未提起賠償,只是呼吁停止暴力解決爭端
王先生說,養犬7年以來的花費30萬以上,然而,這樣的說法公布上網之后,也給王先生造成了一定的困擾。
王先生:“其實基本上我盡我自己最大的能力,就是我能給它提供最好的,就是給它提供最好的前期在七年的前前后后的一個花費的話,其實基本上都是超過30萬以上。我跟他們去說了這么一件事情以后,現在網上就開始說什么,我在已經開始在訛詐,訛詐對方怎么樣?”
王先生表示,他要的不是賠償,而是呼吁能夠,今后不要用暴力的方式解決爭端。
王先生:“我自始至終我根本就沒有提過賠償,而且我也不要賠償,哪怕說是我能夠爭取到了一分一毛,我全部捐獻給中國小動物保護協會,一分錢我都不要。這件事情這件事情發生了以后,難過是我自己的一件事情,可是我想在社會上的一個呼吁,就是希望大家能夠和平相處,就不是用暴力的方式去解決,(發生)這種極端的案例。”
以涉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罪”對行事者實施刑拘
6月29日凌晨,順德公安發布通報:經初步調查,何某民交代因自家貴賓犬被同小區的金毛犬咬死,而動手將金毛犬打死的事實。目前,何某民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正對該案加緊調查處理中。
有分析認為,當地公安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以涉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罪”對何某民實施刑拘的。有網友質疑,兩個人遛狗時,都沒能用繩子拴住自家的狗,雙方都有過錯。那么,造成沖突后,事件是否嚴重到追究刑事責任的程度?刑事訴訟法學博士,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肖璐提出疑問說:
肖璐:“打死狗,刑拘人”是就該案實體上是否符合老百姓認為的公平正義價值觀察?但是這里我們應該關注的是程序,也就是說從公安的辦案程序上來講,是否是合法?這里有人報案了,公安出警了解到有犯罪事實發生,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就可以立案啟動刑事訴訟程序了。
律師稱已涉嫌犯罪,公安局呼吁遇事冷靜,勿沖動以身試法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結合本案情況,涉案男子可能單獨或同時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傷害罪。若該男子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則依據相關規定,本案中被打死的金毛犬價值應達到5000元以上,方可由公安機關進行立案追訴;若該男子涉嫌故意傷害罪,則依據《刑法》規定,被打老人的受傷程度應達到輕傷及以上標準。
他認為,倘若經公安機關偵查后發現涉案男子不構成刑事犯罪,那么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涉案男子的行為也涉嫌治安違法,應承擔行政責任。同時,被打老人以及“金毛犬”主人均有權依據《侵權責任法》規定,要求涉案男子就侵權行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從這起事件來看,兩只狗的悲劇,恐怕還是源于人的疏忽和沖動。公安機關呼吁:遇事應冷靜克制,依法文明處置,切勿一時沖動,以身試法。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調查中。有關事件的最新進展,中國之聲將持續關注。
央廣記者 鄭澍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為狗報仇打死金毛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