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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品回收行業亟須健康綠色發展
近年來,廢舊品回收加工項目站點發展迅猛,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社會資源的回收與循環利用。但廢舊品回收加工站點一般地處城鄉結合部,經營者大多注重經濟效益而忽視環境效益,其經營理念、管理措施等大都處在原始粗放狀態。近期,筆者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調研時發現,許多廢品收購站點內,各種瓶瓶罐罐、廢紙、舊塑料等隨意堆放,不僅影響市容市貌,而且臭氣熏天。廢品粗加工處理時,很多站點采用水洗、火燎等落后手段,污水直排,氣味刺鼻。更為嚴重的是,由于部分危險廢品回收后加工方法不當,可能會導致放射性、有毒有害物質不同程度地擴散,存在很大的環境安全隱患。
廢品回收站存在的現實問題不容回避,于是,不少地方將其列為“散亂污”清理出去。但“一刀切”地全部關停,顯然有悖于市場需求,更不符合資源再利用的綠色發展理念。筆者認為,要堅持疏堵結合、趨利避害的原則,加緊規范廢品回收站經營活動,確保廢品回收行業健康綠色地發展下去。
此前,少數地區曾探索推進廢品回收站規范化經營試點,以商務、供銷社等部門牽頭,成立資源回收再利用公司。但據調查,這些公司的實際經營狀況并不理想。主要因為土地、人力等方面投入較大,對收回來的廢品轉手出售時,還需繳納17%的增值稅,經營成本增加,利潤空間受到擠壓,致使日常經營難以為繼。對此,政府每年不得不投入高額的財政補貼。而廢品收購個體戶卻不存在這樣的情況,經營收益較為穩定。
鑒于我國當前尚未對廢品回收行業出臺稅收減免政策,筆者建議,讓廢品回收回歸市場,通過發揮廢品回收行業協會作用,通過經營許可的方式,按照“優化提升一批、依法關停一批”的思路,全面推進個體戶的廢品回收規范化制度化建設。
一是健全門檻管理制度。當前,多數廢品回收站連營業執照都未辦理,建議由相關部門研究出臺廢品回收管理辦法,其中包括廢品回收站工商經營執照和廢品回收許可證核發基本標準和要求,還要明確對其執照予以核銷的情形。同時每年要對各廢品回收站安全、環保等方面內容進行審核。對于審核不通過的廢品回收站要吊銷執照,并視為“散亂污”,由屬地政府依法關停取締。
二是細化現場監管要求。要對廢品回收站用房用地的性質做出基本規定,防止出現侵占耕地等不良現象。廢品回收站要落實地面硬化、雨污分流等環保措施,防止對外環境造成二次污染。要明確禁止回收的廢品名錄,對于需要具有相關資質才能處置的危險廢棄物以及滅火器材等,不得擅自回收。
三是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廢品回收站面廣量大、分布較散,為便于日常管理,建議建立資源回收利用信息系統,為每個廢品回收站建立電子檔案。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要充分發揮縣、鎮供銷部門作用,由他們具體負責落實,對于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準確地填入信息系統。為督促基層供銷部門履職盡責,地市級供銷部門和廢品回收行業協會要不定期開展抽查督查,并加強問題通報。
(作者系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政協委員、渝水區市場局黨委副書記)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廢品 回收 回收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