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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公益法律服務亟待普及化常態化
近日司法部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關于促進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的意見》,進一步支持、促進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加快建設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滿足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意見》倡導每名律師每年參與不少于50個小時的公益法律服務或者至少辦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要求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應當勤勉盡責,保證服務質量。
律師一直是公益法律服務的生力軍。近年來,律師隊伍公益法律服務意識不斷增強,服務領域逐步擴大,服務網絡不斷健全。同時,律師公益法律服務中還存在實效性不強、規范化程度不高、激勵保障措施不到位等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強化工作保障,推動公益法律服務規范化、長效化、制度化。為此,有必要制定《關于促進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的意見》,實現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的規范化、長效化、制度化,讓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真正普及化常態化,而不只是少數律師的先進事跡。
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大有可為也大有作為。律師是擁有法律職業資格的專業法律服務工作者,具有法律專業優勢和執業實踐經驗,堪稱公益法律服務最合適的主角擔當。律師公益法律服務的覆蓋面還可以進一步拓展。比如,將低收入群體、殘疾人、農民工等特殊群體作為公益法律服務的重點對象,幫助他們依法維護權益。將廣大中小學生作為公益普法宣傳對象,促進“法律進校園”。推進村(居)法律顧問全覆蓋,組織律師為全國60多萬村(居)擔任法律顧問。開展法治援建幫扶活動,組織律師到邊疆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提供志愿服務,等等。
推動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就應精心打造一批律師公益法律服務的優秀品牌,做優做強公益法律服務隊伍品牌。近年來,司法部、全國律協組織開展的“‘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同心律師服務團”“援藏律師服務團”“尊法守法·攜手筑夢”服務農民工公益法律服務行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活動以及“法援惠民生·關愛老年人”等公益法律服務活動已經形成常態,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有必要進一步做優做強并積極推廣上述公益法律服務隊伍品牌,繼續培育打造一大批律師公益法律服務的優秀品牌,通過品牌效應不斷提高律師公益法律服務的知曉率、首選率、滿意率。
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既要形成一定的考核評價壓力,也要注入評先評優的動力。《意見》要求將公益法律服務情況作為律師執業年度考核和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的重要內容。完善公益法律服務評價機制,將評價結果與律師評先評優掛鉤。各地推薦“兩代表一委員”、律師協會負責人,選派律師參加國內外交流培訓等活動時,優先考慮在公益法律服務中表現突出的律師。
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要注重提升公益法律服務的質量效益,大力提倡精準服務和互聯網模式的智能服務。要推動公益法律服務供給與需求有效對接。將律師服務資源與群眾服務需求匹配精準對接,積極探索“互聯網”公益法律服務模式,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便捷的遠程服務、在線服務、預約服務。根據不同受眾和不同主題,用群眾更加喜聞樂見、通俗易懂、靈活有效的方式開展服務。
期待《意見》倡導的每名律師每年參與不少于50個小時的公益法律服務或者至少辦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能夠進一步激活律師群體的志愿服務精神和社會責任意識,實現中國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的普及化和常態化。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法律服務 公益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