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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經濟”應走“陽光大道”
2019年被媒體稱為中國“網紅經濟元年”,很多網絡紅人締造了各種“神話”,像李子柒、李佳琦等網紅頻頻出圈受到廣泛關注。
曾幾何時,短視頻、視頻社交、直播社交等異?;鸨?,直接帶動了“直播經濟”?!懊鎸γ妗苯涣靼l聲,“面對面”演繹產品性能和特點,無形中增強了消費信任度,讓“買買買”更有安全感。不僅如此,“直播經濟”一定程度上還帶火了農副產品和農村電商。
但是,“直播經濟”走紅,若不予以管控,亦會引發信任危機。1月14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2019年十大消費維權輿情熱點,其中以“直播經濟”為代表的消費新場景帶來的維權新挑戰尤為引人關注。一些平臺涉嫌夸大宣傳推銷,“名品”變贗品,“好貨”變“水貨”,誤導了不少消費者。
“直播經濟”應走規范化發展之路,走共同發展、互利共贏的“陽光大道”。各大短視頻和直播平臺需不斷完善內容審核機制和誠信評價機制,提高平臺準入標準,規范平臺支付和訂單跟蹤系統,約束平臺商家建立良好的售后機制;監管、執法部門應建立網上巡查機制,建立網上“帶貨”信用體系,在全網開展數據打假行動,提高欺詐的成本;同時,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帶貨”行為,應依法從嚴從快查處。通過多方協同共治,引導“直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共同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直播經濟 應走 陽光大道 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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