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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有了首部醫保監管條例草案
新華社北京12月10日電(記者屈婷)我國醫療保障領域有了第一部條例。國務院常務會議9日通過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草案)》,將改變我國醫保基金監管工作缺乏專門法律法規的局面,有力推動醫保領域依法行政,提升醫保治理水平。
據悉,醫保監管條例草案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確定了醫保部門、定點醫藥機構、參保人員等的權責,規定按照便民原則,強化醫療保障服務,及時結算和撥付醫保基金,提高服務質量,要求加強監管和社會監督,嚴禁通過偽造、涂改醫學文書或虛構醫藥服務等騙取醫保基金,對違法違規行為通過責令退回資金、暫停醫保結算、罰款、吊銷定點醫藥機構執業資格等加大懲戒,管好用好醫保資金,維護群眾醫療保障合法權益。
國家醫保局成立以來,始終把加強基金監管、維護基金安全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持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保持打擊欺詐騙保高壓態勢,多措并舉嚴肅查處欺詐騙保行為。目前,全國已有北京、天津、河北、上海等10個省份在省級層面設立了醫保基金監管專職機構,內蒙古阿拉善盟、江蘇省徐州市、山東省濟寧市等數十個地市和縣(區、市)相繼設立了基金監管專門的行政執法隊伍,基金監管人員力量得到有效強化。
國家醫療保障研究院副院長應亞珍說,草案最大的亮點是強調服務為先,強化優化監管,精準施策。它的出臺將完善基金監管相關法律法規,并加快推進基金監管有關文書、程序規范和相關標準的制定。這對于管好用好醫保資金,維護群眾醫療保障合法權益意義重大。
編輯:何方
關鍵詞:醫保 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