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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五胡入華與歐洲蠻族入侵
中華選擇中華
與狄奧多里克、波愛修斯君臣關系非常相似的,中國有兩對人物。一對是前秦的苻堅與王猛,一對是北魏的拓跋燾與崔浩。
先說第一對。苻堅是五胡中最仁德的君主,王猛則是“北方淪陷區”首屈一指的名士。當時東晉也一度北伐,大將軍桓溫打進了關中,天下名士對他期許甚高。王猛見了他,雙方互摸了下底。桓溫用高官厚爵力邀王猛南下。王猛拒絕了。拒絕的第一個原因是桓溫并不真正想搞“大一統”。王猛對他說,你和長安近在咫尺,卻不渡過灞水,大家已知道你并沒有統一天下之真心38。
王猛選擇了苻堅。因為苻堅立志大一統。他一個氐族人,一生不論順逆,心心念念就是“混六合以一家,同有形于赤子”。他還未消化好長安的鮮卑貴族,偏要冒險南伐東晉,他說,“惟東南一隅未賓王化。吾每思天下不一,未嘗不臨食輟餔”。只有“統一”才能使他夠得到“天命”39。苻堅身為百戰豪杰,并非不知風險,只是“大一統”的最終志向是不計較個人成敗的。這和諸葛亮的“王業不偏安”是一個道理。東晉明明有能力,卻從未全心全意地北伐。苻堅雖大敗于淝水而被史家嘲笑,然以初心使命而論,南北相比,高下立判。
王猛拒絕桓溫的第二個原因,是東晉為政之道與王猛的理想不一樣。東晉太講究門閥政治,王猛的理想是儒法并行的漢制。一方面要法家的“明法峻刑,禁勒強豪”;一方面要儒家的“拔幽滯,顯賢才,勸課農桑,教以廉恥”。
東晉按門第任官,而苻堅卻從下層選拔精英,號稱“多士”40。東晉“天下戶口半數入門閥”,而苻堅直通基層,親自或遣使巡查漢人百姓和“戎夷種落”41。東晉搞玄學,為政講風雅。而苻堅禁老莊、圖讖之學,找的是“學為通儒、才堪干事”之人。
氐人的前秦,比起漢人的東晉更符合王猛對于“漢制”的理解。“漢”在王猛這類真士子心中,不是血統種族,而是制度理想。中華世界里的族群,無論胡漢,都不像羅馬世界中那樣以“血統”或“宗教”作為劃分族群的依據。狄奧多里克若生于中國,會有無數胡漢豪杰輔佐他爭正統。
再說第二對。拓跋燾是鮮卑雄主,崔浩是北方漢人世族子弟,在北魏歷仕三朝,博覽經史百家,精通玄象陰陽,又長于計謀,自比張良。一方面,崔浩為拓跋燾出謀劃策,驅逐柔然,蕩平大夏,消滅北燕,完成了北中國的大統一42。另一方面,崔浩推動拓跋燾進行“文治”改革。廢止軍事貴族的六部大人主政制度,恢復文官制度的尚書省,并置秘書省;整頓基層政權,考課地方吏治;三次更訂律令,大量吸收中原律令條文。崔浩還力主鮮卑精英與漢人精英大融合,拓跋燾言聽計從,大規模征召漢人名士數百人進入中央和地方。
拓跋燾無比寵信崔浩,親臨他的府第問計軍國大事,命樂工為他譜曲頌功。鮮卑貴族對太武帝“偏聽”崔浩極其不滿,甚至發生過匈奴貴族與鮮卑貴族共謀的未遂政變。
與波愛修斯一樣,崔浩也因牽扯到族群意識而不得善終。他在主修北魏史時,書錄了鮮卑人部落時代的“收繼婚”等舊俗,刻上石碑立在都城要道旁。此時鮮卑人已接受了中原的倫理觀,且自稱炎黃后裔,對于這種“揭丑”非常憤怒。又正趕上南朝宋文帝北伐,鮮卑貴族紛紛狀告崔浩侮辱先人,還傳聞崔浩密謀投宋——因為崔浩家族太龐大,其本族和姻親都有別支在南朝。拓跋燾盛怒下將清河崔氏滅族。此時,崔浩已是七旬老人,備受戮辱。43
漢人與鮮卑的融合會因為崔浩之獄而驟然中止嗎?鮮卑人和漢人的故事,偏與哥特和羅馬不同。
與羅馬貴族屢次背叛哥特不同,清河崔氏滅門后各個支系旁系依然留在北魏。當孝文帝即位后,清河崔氏復居四姓之首,崔光、崔亮等人復為北魏朝臣,重修北魏史。尤其崔鴻,收羅各種殘余史料,撰成了《十六國春秋》100卷,記錄了五胡各政權史實。
與哥特因羅馬人背叛而急速去羅馬化不同,崔浩案沒有使拓跋燾“因人廢事”,他依然命令鮮卑貴族子弟學習儒學。崔浩雖死,其政猶在。之后的孝文帝更是把漢化改革推向頂峰。漢人與鮮卑人都沒以個人榮辱來構建政治,他們對歷史有著更深刻的理解。
法蘭克的疏離
當哥特人消失在歐洲舞臺后,命運之神降臨法蘭克。
法蘭克是“蠻族遷徙”中唯一算不上“大遷徙”的族群。他們長期生活在比利時海岸與萊茵河沿岸,只不過是從世居之地稍稍南下。與東哥特占據意大利大致同時,法蘭克占據羅馬高盧行省,創立墨洛溫王朝,在6世紀大致統一了今日法國疆域,7世紀中期改朝換代為加洛林王朝。查理曼大帝征服了除西班牙之外的西部歐洲,疆土上接近西羅馬帝國,與拜占庭并立于世。
為什么東哥特人被羅馬人消滅而法蘭克人卻能夠發展壯大?主要原因是法蘭克王克洛維改宗了羅馬基督教。克洛維以殘酷聞名,他剛參加完宗教大會,就能親手用斧頭直劈人頭。但就因為他改了宗,而狄奧多里克死不肯改,基督教會龐大勢力便不遺余力地支持了他。
除了同信基督教,法蘭克與羅馬文明可沒多少共同之處。
羅馬皇帝的短發上戴著桂冠,法蘭克國王始終留著蠻族標志的長發,被稱為“長發的國王”。
羅馬是城市文明,擁有凱旋門和宮殿,但法蘭克國王們喜歡住在農莊,四周建有畜舍飼養著牛和雞,奴隸生產的糧食和酒還可以出售。羅馬是中央財政稅收,法蘭克王室是“私人莊宅”經濟。
羅馬律法雖然內外有別,但至少在形式上維持了羅馬公民的內部平等。但法蘭克習慣法實行等級制。《薩利克法典》嚴正宣稱法蘭克人的生命比被征服的高盧羅馬人值錢。殺死一個法蘭克普通人賠償200蘇,而高盧普通人賠50~100蘇就夠了44。這種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之間的差別,轉化成了法蘭克人與高盧人之間的族群差別,進而轉化為貴族和平民之間的階級差別。法國大革命前,貴族學者布蘭維埃利還論證說,法蘭西貴族是征服了高盧的法蘭克后裔,理應繼承祖先的特權,而法國第三等級是高盧羅馬人的后裔,理應被統治,沒有資格要求政治權利45。
羅馬法講究證據,是有法理支持的成文法。而蠻族法采用簡便的裁定法與神意判決,如火裁法、水裁法46。證據不足時就靠“決斗”,文弱的羅馬人常因打不過高大的法蘭克人而放棄起訴。這種不講道理講拳頭的蠻族習慣,日后竟被很多人尊為貴族騎士精神。
西羅馬中上層擁有精密的財政和市政官僚制度,最高峰時官吏達4萬人。法蘭克徹底拋棄了官僚制而實施了封建采邑制。采邑是指國王把土地封賞給臣屬,形成封君與封臣以土地和軍役為紐帶的效忠關系。最初土地不能世襲,但年深日久,土地被強大的貴族變為世襲財產,形成了歐洲中世紀國王、大中小領主層層分封制。領主在采邑內享有行政司法、軍事財政權力,生殺予奪集于一身,儼然獨立王國。孟德斯鳩說,查理·馬特實行釆邑制度改革之后,國家被分割成眾多的釆邑,也就沒有執行公共法律的必要了,也就沒有向地方派遣專門官吏巡視與監督司法和政治事項的必要了47。
法蘭克在統一戰爭中兼并的其他蠻族王國,并不像羅馬那樣建設行省,收歸中央管理;而是封給貴族與教會,維持領主自治48。所謂國王,就是最大的地主。法蘭克幾代國王死后都將國土均分諸子。王權地方化,遍地是國王。日耳曼諸族之后,是斯拉夫諸族大規模侵入東歐,后者與前者的建國方式、制度選擇如出一轍。羅馬后的歐洲再未統一過。理解這段歷史,才會理解歐洲未來政治的演變。
封建政治與文官政治
羅馬帝國的制度遺產近在眼前,法蘭克為何偏要選擇封建制?
羅馬法體系和官僚制度都記載于拉丁文的法典和史書,但日耳曼領袖們不讓族人學習羅馬文化,因而無法掌握這些歷史經驗。如哥特的男童只能學母語而不能學拉丁文,誰學就要挨罵。
日耳曼族內語言直到8世紀之前尚未形成書面文字。由于拒絕學習希臘羅馬文字,中世紀早期的300年中(從公元476—800年)的日耳曼諸族普遍不能書寫。求知欲強的查理曼大帝會說蹩腳的拉丁語,但依然不會寫。神圣羅馬帝國皇帝們竟然都不會寫字。與中國宋太祖同期的奧托大帝30歲才開始識文斷字,與宋仁宗同時的康拉德二世看不懂書信,歐洲絕大多數封建貴族都是文盲。
不能書寫,就無法處理復雜的文書,就無法建立文官系統,就無法運行精密的羅馬法律。如史家布洛赫所言,“雖然大多數領主和眾多大貴族(名義上)都是行政官和法官:但作為行政官,他們卻無力親自研究一份報告或一張賬單;作為法官,他們的判決則是用法庭聽不懂的語言記載”49。無法運行官僚制度進行管理,就只能搞簡便易行的封建制度,而不具有對龐大國土的管理能力。當時能培養知識精英的,只有修道院和教會學校。諸侯們不得不依靠領地上的教士搞行政。查理曼大帝就任用主教充當外交官和巡閱50,他的絕大多數敕令、公告與訓誡都出自英格蘭修士阿爾琴之手。幾個世紀里,法蘭克諸王的大臣職位都由教會人員居首。教士們不僅是精神世界的詮釋者,還成了行政權力的掌握者。
這和羅馬帝國的政教關系不同。“羅馬教皇”是由羅馬皇帝的敕令確定的(445年)51,總體上皇權高于教權。但在法蘭克王國,教會與王權共治天下。教會不僅全面參政,還成為大領主,多次成功抵抗王朝的征稅企圖52。法蘭克人對于行政權力的讓渡,成為日后“普世教會”崛起的基礎。本來,日耳曼傳統中也有珍貴的遺產,如代議民主制就產生于他們的軍事民主制而不是產生于羅馬官僚制,但他們未能嫁接好羅馬制度,導致數百年宗教壟斷。
有學者說,日耳曼人選擇自治和封建,乃是出于“自由的天性”。孟德斯鳩就認為,日耳曼諸族天性喜歡“分居”和“獨立”的生活方式。“日耳曼人的居住地被沼澤、河泊、森林所分割……這些部族是喜歡分居的。……當這些部族分開的時候,它們全都是自由、獨立的;當它們混合的時候,它們仍然是獨立的。各族共有一個國家;但又各有自己的政府;領土是共同的;部族是各異的”53。因此,日耳曼各王國獨立分散,不追求彼此融合,形成了多中心格局。
而中國的五胡同樣是草原與森林游牧民族;同樣被大漠、森林、山谷所分割;同樣熱愛自由;同樣受制于游牧社會的天然“分散性”。但五胡卻并沒有回到更適合游牧天性的自治分封路線,而是主動恢復了多族群一體的中央集權官僚制。五胡的政權,是多族群政權,從來不是一族一國54。五胡的政權,是多族群官僚政治,從來不用宗教代理。五胡君主們大都篤信佛教,但他們做政治決策時,從不需要以佛教為判斷依據,也不需要佛教動員基層,他們有著發達的文官系統與運用官僚制度的能力。北魏佛風極盛,著名的佛教石窟都鑿就于此朝。寺院以萬計,僧人以百萬計,占有大量寺戶廟產,和法蘭克教會一樣是大地主55。但北朝君主沒有被宗教捆綁,反而出手關閉寺廟,收回田產,將人口重新納入編戶。
分割世界與混一天下
公元800年,查理曼大帝接受了教皇“神圣羅馬皇帝”的加冕。法蘭克帝國因為這一加冕變成“羅馬”了嗎?歐洲學界爭論了幾百年。史家們不得不承認,法蘭克對“羅馬繼承者”半心半意。查理曼曾說,他并不喜歡羅馬皇帝的稱號,假如早知道教皇想加冕,他就不會進入圣彼得教堂56。查理曼稱帝后仍保留了“法蘭克王和倫巴第王”的頭銜,在806年著名的《分國詔書》中甚至沒提“羅馬皇帝”。
法蘭克人并不仰慕羅馬。961年,神圣羅馬帝國皇帝奧托一世派遣一個倫巴第人主教出使拜占庭。拜占庭說他沒資格代表“羅馬人”。主教則答說,在法蘭克說“羅馬人”這個詞是一種侮辱57。
法蘭克與羅馬分離的意愿,最明確地體現在法蘭克的史書中。
在羅馬帝國的黃金年代,羅馬編年史是“百川歸海”,雖有不同王國與諸多族群的源流,但最終匯入羅馬世界,“上帝的計劃”在羅馬帝國實現。而在哥特與法蘭克的自行編史中,卻強調本族的獨立來源,把羅馬從歷史中剔除出去,蠻族對西部行省的“武力侵占”變成了“天然繼承”。這種“造史運動”在法蘭克《弗里德加編年史》中達到頂峰——“羅馬秩序”甚至從未存在過,“羅馬世界”從開端就是一系列族群和王國的平行發展,而且最終也沒有匯入羅馬帝國。羅馬人,只不過是諸多族群中的一個而已。
完成這個轉變的工具,就是“種族性”(gens)這一概念58。“種族性”增強了日耳曼人的自我認同,以此將日耳曼世界從曾經依附的羅馬秩序中解放出來。“族群分治”成為了日耳曼世界的核心特征。
查理曼帝國是由不同的“族群集體”構成的。宮廷史家們將查理曼帝國刻畫為法蘭克人、巴伐利亞人、阿勒曼尼人、圖靈根人、薩克森人、勃艮第人和阿奎丹人共同組成的聯合體,共同之處只在一個基督教。歐洲的歷史觀由此從“一個羅馬治世”走向“多族群分割世界”。
而五胡的史觀卻與蠻族史觀完全不同。不是族群隔離的“瓜分天下”,而是族群融合的“混一天下”59。
在族群認同上,歐洲蠻族史力圖徹底切割本族群與羅馬的關系,尋找自己族群遙遠的始祖神話,證明自己是羅馬世界的“外人”;而中國五胡史書都試圖論證部族起源與華夏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絕大部分五胡君主都想從地緣血緣上自證為炎黃后裔,是華夏的親人60。
在族群治理上,歐洲蠻族通過法律設置人為區隔,決不實行族群混居。而五胡從來提倡多族群混居。兩漢時的游牧族群尚由酋長與漢廷官吏雙重管理,而五胡自己發展出的人口政策,則是更徹底的大遷徙、大融合、大編戶。五胡大規模移民竟達50余次61,動輒百萬,且都是在核心區域62。北魏更徹底,直接喊出了“離散諸部,分土定居”的口號,打破部族酋長制,實行編戶齊民。
在世界觀上,歐洲蠻族史觀堅持“種族”身份決定文明身份;而中國五胡史觀則強調文明身份不由族群而由德行決定。五胡君主們最愛援引孟子那句“舜是東夷之人,文王是西夷之人,只要德行福澤中國,都是中國的圣人”63,據此宣稱,“帝業無常,唯德所授”。
在統一問題上,歐洲蠻族史觀認為羅馬世界不應當是統一的,應當由多個種族分而治之。中國五胡史觀則認為中華天下應當是統一的,不能分治,不管哪個族群當道,都把大一統當成政治終極目標。
在政統建構上,歐洲蠻族史觀并不熱衷繼承西羅馬帝國遺產,更不去與東羅馬爭奪正統。中國五胡史觀則用各種方法將政權置于中華王朝的正統序列之中,年年與南朝爭正統。
經300年不停歇地混居融合,胡漢族群最終形成了新的民族共同體——隋人與唐人。今日北方中國人,其血脈都是胡漢融合,即便是漢人也是商周時諸夏與周邊各族群融合成的大族群。在這樣的大融合中,不是誰同化誰,而是多方的互化。政權旋生旋滅,族群旋起旋落,由于任何族群上臺都堅持混居融合政策,“漢人”數量也就越融越多了。由此又回到一個老問題,漢族血統基因當以哪朝為標準?因為中華民族大規模交融史早在2000年前就開始了。
不理解這樣的史觀,就不會理解為什么五胡君主雖然習俗上皆有祖風,但政治楷模卻是漢人諸帝而不是自己的英雄祖先64。不理解這樣的史觀,就不能理解五胡為什么不肯像法蘭克那樣與羅馬分離,不管是強大還是弱小,非要以“華夷大一統”為理想65。
如果說古日耳曼人習慣于“自由分居”,那么中華各族群則始終存有“天下之志”。倫巴第人面對東羅馬皇帝的譏諷時,不過回嘴說,我們不稀罕當羅馬人。可北魏人面對南朝的譏諷時,卻回罵南朝為“島夷”,稱自己才是中華正統。因為北魏不僅據有中原,而且在文化上也有“移風易俗之典、禮樂憲章之盛”66。
這不是一句虛話。從東晉末年劉裕篡位開始,出現了南朝大批知識分子“北奔”的現象。北魏后期把洛陽營造為上百平方公里的“大城”,如饑似渴地吸納南朝官制、衣冠禮樂、書畫文學,并加以創新67。經學上貫通南北的大儒明顯多于南朝68。以至于529年,南朝陳慶之打進洛陽后,與北人交游舌戰后嘆息道,南人總以為“長江以北盡是夷狄”,現在才知道“衣冠士族并在中原”。北朝是“禮儀富盛,人物殷阜”,自己是“目所不識,口不能傳”,所以“北人安可不重?”69。不僅要在軍事上取得勝利,還要在文化上融合創新。五胡這樣的氣概,是歐洲古日耳曼人不可想象的。
五胡成功了。北朝與南朝共同塑造了之后的隋唐文化。與漢朝文藝的樸拙簡約相比,隋唐文藝更雄渾博大。北魏北齊和隋唐的石窟造像融合了犍陀羅藝術、笈多藝術與魏晉風度。隋唐的七部樂、九部樂,既有中原曲調(《清商伎》《文康伎》),也有北朝盛行的異域之樂(《高麗伎》《天竺伎》《安國伎》《龜茲伎》),琵琶本誕生于西域,亦成為唐人表述心曲之物。北亞風和波斯風并沒有被視為“異質”文化,而是受到了所有中華族群的熱愛70。
五胡是失去了自我,還是贏得了更大的自我?
不理解這樣的“天下之志”,就會把“族群融合”誤解為“族群同化”,就會把“文化融合”誤解為“文化挪用”。如果用歐洲民族主義狹窄范式來思考,就會永遠在族群認同的政治文化里打轉。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羅馬 參見 中國 族群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