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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大數據“殺熟”,地方法規在行動
新華社深圳6月7日電 題:遏制大數據“殺熟”,地方法規在行動
新華社記者孫飛、印朋
經常使用某個App,卻發現自己購物價格比“新手”貴。針對網民反映強烈的大數據“殺熟”問題,深圳正在征求意見的條例規定,“殺熟”或可重罰5000萬元。地方法規能否遏制大數據“殺熟”?
新老用戶“差別對待”,別讓算法淪為“算計”
對老會員配送費更高、同一家店吃兩三回就漲價、開通了會員反而優惠金額減少……
近年來,部分網絡平臺“價格歧視老用戶”“割會員韭菜”引起關注。網友將這種新老用戶的“差別對待”,稱為大數據“殺熟”。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開展的專項調查顯示,88.32%的被調查者認為大數據“殺熟”現象普遍或很普遍,56.92%的被調查者表示有過被大數據“殺熟”的經歷。
一些法律學者認為,大數據“殺熟”是由算法定價引起的現象,本質是價格歧視。具體表現可能是同一個App上“會員價”高于非會員價,甚至同樣的商品、不同手機有不同價格。此前,復旦大學一項關于網約車的研究顯示,某一品牌手機用戶更容易被舒適型車輛司機接單,這一比例是其他品牌手機用戶的3倍。
一位人工智能企業高管表示,這與平臺企業的強勢地位、用戶處于信息不對稱地位有關。
在技術條件方面,平臺積累了海量用戶數據,包括性別、年齡、職業、地理位置、瀏覽歷史等,平臺可以準確描繪用戶的個體特征,并通過深度學習分析每個用戶的消費習慣、消費能力和價格敏感度,預測用戶購買喜好和針對性影響用戶的購買決策。
同時,平臺擁有強大的算力和專業技術人才,具備處理和分析海量數據的能力。平臺可以利用機器學習算法,更精準地為用戶畫像,特別是借助積累的用戶數據不斷訓練算法,提升算法的效能。
山東大學文化傳播學院新聞系主任劉冰認為,大數據“殺熟”背離了誠信原則,辜負了老客戶信賴,不符合商業倫理。
地方立法在行動,“殺熟”或可罰5000萬元
針對這一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深圳正在推進特區立法進行規范。近期,《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征求意見稿)》發布,規定市場主體不得通過數據分析,無正當理由對交易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實施差別待遇。
違反規定的將給予重罰——違法所得不超過1萬元的,5萬元起罰;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處5000萬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營業額5%以下罰款。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1年6月15日。
“大數據‘殺熟’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深圳擬重罰大數據“殺熟”,不少網民拍手稱快,這也是加強平臺經濟領域反壟斷監管的重要舉措。
今年2月,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發布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明確大數據“殺熟”可能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差別待遇行為。
“隨著數字經濟的發展,企業間的不正當數據競爭日益增多,嚴重制約了數據市場的健康發展。”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深圳探索數據立法,正是要通過法規制度建設,規范個人數據處理活動,強化對個人數據的保護,從而有效遏制個人數據侵權行為,切實維護個人數據主體的合法權益。”
裝上監管“安全閥”,做好大數據保護和合規使用
不少業內專家表示,由于算法定價的隱蔽性和不確定性,以及價格違法行為的舉證難和價格歧視法律認定的模糊性等因素,被“殺熟”時消費者權益往往較難保障。
中國裁判文書網的一則案例顯示,劉某通過某外賣平臺下單配送費為4.1元,當日另一位新注冊用戶購買同樣套餐且收貨地址一致,配送費卻為3.1元。劉某認為平臺存在“殺熟”欺詐行為,要求賠償500元。平臺則反駁稱,配送費在用餐高峰期動態調整。平臺提供的后臺日志顯示,兩位用戶的下單時間存在13分鐘差異。法院最終沒有支持劉某的訴求。
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教授張志安說,大數據“殺熟”的監管難點在于平臺掌握數據和算法規則,外部較難監管到位也難以建立開放的監督機制。
劉俊海表示,深圳的特區立法具有“破冰”意義,在多地試點后,要逐步完善數據管理的頂層設計,明確數據權屬、推進數據確權、保護用戶權益。
遏制大數據“負能”,平臺自律監管也亟待加強。今年3月底,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等召開行政指導會,唯品會、京東、美團、攜程、滴滴出行等10家互聯網平臺企業代表簽署承諾書,其中包括不使用數據優勢“殺熟”。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新經濟研究所執行所長曹鐘雄表示,平臺企業應提升平臺內部營商環境,做好大數據保護和合規使用。
“中國不同類型的互聯網平臺,要注重滿足個性需求和保護用戶隱私的平衡,要持續改進、完善平臺運行規則。”張志安說。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數據 殺熟 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