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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醫療器械科技創新報道之四:
國產醫療器械創新需要氛圍訪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微創醫療器械(集團)有限公司創始人常兆華
常兆華在醫療器械領域已歷經了23年,他深知,創新能力在這個行業 的重要性。特別是1998年歸國創辦微創醫療器械后,更是嘗盡了自主創新帶來的喜悅和艱辛。他坦言,創新是一種文化、一種精神,需要全社會共同營造這種氛 圍,培植創新的土壤,而國內目前在這方面還差得很遠。
“目前創新的代價太大”
“國內監管的不確定性高,有些監管手段甚至制約了創 新。”常兆華說,十幾年來,他們主動放棄的研發項目也不少,就是因為無法按常規要求在合理的年限內獲得監管部門的許可證。比如他們曾經研發過一種治療腦中 風的腦部藥物支架,做的過程中發現需要多種規格,如果要通過審批,每種規格都要有臨床試驗報告。他們算下來,可能需要4~6年的時間,這也可能意味著產品 上市那天技術已經過時了,于是,只能忍痛割愛主動放棄。
常兆華感慨,中國應該是對醫療器械監管最嚴、最不合理的國家之一了。還以這個腦部支架 為例,如果當時不放棄,費力費錢研制出來,經過食藥監局審查后如果同意該產品上市,則會頒發醫療器械注冊證。現行的醫療器械注冊證的有效期為4年,企業要 想在4年有效期滿后繼續銷售該產品就必須在取得注冊證的第3年或者更早些的時候再次向食藥監局申請該產品的重新注冊。
2010年,《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發布,將醫療器械注冊證的有效期延長為5年。常兆華說:“這是一個非常好的進步,但是還很不夠。”
2011年兩會,常兆華提交了“關于簡化和優化醫療器械重新注冊手續”的提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現為總局)給予認真答復,但是對該提案的核心問 題之一:將醫療器械注冊證有效期延長至7年(目前企業研發一個產品并推向市場的正常年限),并沒有給予令人滿意的答復。2012年7月,常兆華在醫療器械 行業內深入調研,覺得這個問題很迫切,再次通過全國政協提案委員會辦公室向相關部門提出建議。
常兆華說:“從正規產品角度講,沒有任何數據證 明一個獲準上市的產品4年或5年后生產的與以前生產的會有什么不同。”他認為,人為地給醫療器械注冊證規定4年或5年有效期對企業的運營成本造成了不必要 的浪費。在國外企業將其資源更多地投入新產品研發時,中國企業則不得不將部分資源用于由于“有效期”所造成的重新注冊中。從整個行業來看,醫療器械注冊證 有效期以及由此產生的重新注冊要求導致了整個醫療儀器行業在創新方面的投入減少。
目前,新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尚未頒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不久前也表示,將推進《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和配套文件的制修訂。
“科研院所對企業的幫助很小”
“國內很多企業的科研力量薄弱”是醫療器械行業內外都愛說的一句話。于是,“借助大學、科研院所的力量,建立產、學、研一條龍”的建議漫天飛舞。
常兆華卻是堅決反對,甚至認為,在目前體制下,產、學、研之間應該樹一堵墻,彼此之間應有所隔離。
“大學和科研院所對企業的直接幫助其實很小。”常兆華說得很直白,學者和企業的興趣點及所關注的利益是不同的,大學的研究人員搞研發主要是為了發表文章,短期內并不能直接形成產品產生實際效益。
從親身經歷來看,常兆華赴美國紐約州立大學生物科學系攻讀博士學位,早期,他也是在國際科技期刊上發表文章為樂。還是導師把他從一個學者的自我陶醉中喚醒,成為一個企業家,將自己多年來在國內外拿到的專利,轉化為救病治人的產品。
常兆華認為,科研院所和企業要有分工,前者專攻基礎型研究,后者專攻應用型研究。大學應該注重培養人,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而不是跟“老板”導師搞所謂的產、學、研一體化。
“我們不應該去硬拉郎配。”常兆華認為,這會使各自忘了自己的本分,也害了企業,使他們不再長期投入并專注打造自己的技術隊伍。
“現在的情況是,研企或學企結合更容易拿到國家的科研基金,但大部分經費被科研院所拿走了,互相配合的過程也很痛苦或只是流于表面形式而已。”
“醫療器械的創新應來自醫生”
登錄微創醫療集團的網站,看到的第一句話就是“一個屬于患者和醫生的品牌”。在常兆華眼中,醫生不僅是醫療器械的操作者,更是醫療器械真正的創新者。
常兆華說,醫生們在一線,最能深刻體會到一款醫療器械的優劣,也只有他們能給出最貼合實際的優化建議。然而,這股創新源頭并不活泛。因為體制所限,醫生在醫療器械創新上很難獲得經濟上的認可,“能和我們合作的醫生都是不在乎錢的,可是你總不能老讓人家講奉獻吧。”
“醫療器械的獨特性決定了其創新最應該來自醫生。”常兆華認為,需要出臺政策為醫生松綁,公開地支持醫生參與醫療器械的技術創新中,形成良性循環。
委員建議
我們也該有人道性注冊豁免
常兆華先給記者舉了一個例子,今年2月,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ArgusⅡ視網膜假體系統作為首個植入式治療成人晚期視網膜色素變性(RP)的裝置。
RP是一種罕見的遺傳性眼病,會損傷視網膜的感光細胞,最終引起失明。在美國這種疾病患者約有10萬人。這款裝置在2007年啟動的臨床試驗中,其實僅有30名患者接受植入。而它正是獲得了人道性注冊豁免。
常兆華介紹,有一類創新和非常前沿的醫療器械,適用于罕見病的治療,由于在規定時間內無法收集到足夠的病例,要得到大規模臨床認證幾乎遙遙無期,也就無法獲得監管部門的許可證。
如何從人道主義角度使此類醫療器械盡快挽救患者的生命或解除其痛苦?1996年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立法將用于治療每年疾病發生數小于4000人的醫 療器械劃分為人道性類別醫療器械(HUD),并特許生產廠家按一定程序針對此類器械申請人道性注冊豁免(HDE)。到目前為止,美國獲得HDE的醫療器械 有70余種,這些產品使眾多在死亡邊緣的患者生命得到了救治并極有效地促進了美國醫療器械產業的發展。
常兆華說,他們就曾研發過針對一種罕見病的檢測設備,技術相當超前,做了三四年也沒有收集到足夠的臨床試驗病例,最終產品未能上市。
他說,大量的臨床實踐證明,我國眾多的醫生、患者和生產廠家也迫切需要有類似的人道性醫療器械和相關注冊豁免的法規服務于罕見疾病或疑難雜癥的治療。這 一類別既滿足了一個強烈的市場要求,也會極大地促進中小微企業的科技創新,同時使我國監管部門對前沿科技醫療器械產品的專業化監管水平提高一個大的檔次。
常兆華建議,借鑒美國的成熟監管經驗,研究并制訂人道性類別醫療器械的相關法規(定義、適用范圍、限制條件等),從法律法規環節補上人道性醫療器械這一重要類別。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醫療器械 常兆華 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