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夫妻挪用數億公款潛逃泰國 為避追查整容藏匿(圖)
貪官的心,再次被顫動。
11月9日,APEC《北京反腐敗宣言》發布,該宣言明確指出,要通過引渡、法律互助、返還腐敗獲得的非法收益等措施,防止一些國家成為腐敗分子的避風港。而中央紀委官網援引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消息稱,APEC反腐敗執法合作網絡已正式運行,旨在推動打擊腐敗、賄賂、洗錢和非法貿易等方面的務實合作。
在國家行政學院公共教研室主任竹立家看來,這實際上釋放了一個特別重要的信號,就是要加強海外追逃。
“兩國之間即使沒有引渡協議,也可以在APEC的框架下,不斷加強對貪官的追查,加速引渡協議的簽署。”廣東一位紀檢干部告訴記者,深入推進反腐,必然會加強海外追逃,斬斷貪官后路。
以前,某些貪官將潛逃海外當成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現在,這根“稻草”也正在覆滅。
出逃 從倉皇到“老練”
上世紀90年代,官員外逃驟增,一些貪官開始精心籌劃逃跑計劃,轉移資產,妻兒先行
改革開放以來,官員外逃有一個漸進的過程。
在國家行政學院竹立家教授看來,上世紀80年代到90年代初,只形成了官員潛逃的“雛形”,一些官員還沒有逃亡國外的意識,一般出逃比較倉促,攜家帶口也不多,出逃后資金少往往面臨生計難題,“耗不了多長時間”。
到了上世紀90年代,官員外逃驟增。1992年1月至6月,深圳市計劃局財貿處處長王建業為原寶安縣財貿物資公司審批辦理了大量進口物資指標,隨后要求該公司經理李偉泉幫他和史燕青辦理外國護照。隨后,王建業、史燕青化名“李亞平”、“余芬”結婚,以夫妻名義申辦到泰國探親的護照。1993年7月4日,在被檢察機關傳訊后次日早晨,王建業從云南省西雙版納邊境偷渡到緬甸,后逃到泰國。1993年9月20日,他被泰國警方抓獲后押解回國。
潛逃多發讓有關部門開始反思偵查手段,最高檢察院在1993年的工作報告中特別指出:“嚴格保守偵查秘密,防止偵查對象畏罪潛逃。”
到了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官員潛逃開始“成型”——長期精心籌劃,妻兒先行,通過地下錢莊等轉移大量資產。
1995年6月20日,廣東佛山南海市口岸辦公室副主任汪峰突然失蹤,專案組清理汪峰管理的公司資金發現,巨額資金去向不明;進一步追查發現,6月20日還在辦公室開會的汪峰,當天下午已經逃至香港,又逃到東南亞。在東南亞,汪峰揮金如土,出手闊綽,被當地警方懷疑為大毒梟,遂將他的護照資料、活動情況傳到國內。
得到消息,汪峰立即逃到新西蘭并消失。直到1999年8月,專案組追蹤到汪峰行蹤,此時汪峰已經在新西蘭奧克蘭市經營了一家快餐店。這年11月,新西蘭警方發現汪峰夫婦屬非法居留,決定驅逐他們出境。幾天后,走投無路的汪峰只得攜妻帶子準備經香港回到廣州,一回廣州即被專案組抓獲。
調查顯示,汪峰挪用公款近3000萬元。他早知自己會敗露,不斷挪用公款并想方設法向境外轉移。
預警 “裸官”外逃或將加劇
僅2013年中秋和“十一”兩個假期,出境的公職人員中有1100人沒有按時返回,其中714人確定為外逃
外逃海外的貪官有多少?
羊城晚報記者采訪發現,對外逃貪官數量,有各種說法,一般介于4000人到18000人之間。盡管說法不一,有一點可以肯定,那就是目前的外逃官員絕大多數是本世紀出逃的。
2001年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追捕在逃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嫌疑人,新華社當日發布消息稱,“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有4000多名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攜公款50多億元在逃。其中,有的已潛逃出境,造成國有資產大量流失,使一些國有公司、企業難以為繼,社會危害十分嚴重”。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2013年10月曾披露,2008年至2013年5年間,共抓獲外逃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6694名。這是官方首次給出被抓獲的外逃貪官的數據。
調查顯示,本世紀以來,外逃貪官數量呈不斷增長態勢。中央紀委此前通報,僅2013年中秋和“十一”兩個假期,出境的公職人員中有1100人沒有按時返回,其中714人確定為外逃。今年2月,中國社科院發布的法治藍皮書做出預警性判斷,認為2014年腐敗公職人員外逃現象可能還將加劇。
新世紀以來,外逃的高官有云南省原省委書記高嚴、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長周金伙、河南省煙草專賣局原局長蔣基芳、貴州省原經貿委副主任盧萬里、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溫州市鹿城區原區委書記楊湘洪、廈門市原副市長藍甫、河南省高速公路局原局長童言白等人。
追逃 勸返最為高效
勸返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引渡替代手段,是說服外逃人員自愿回國投案,在判決時可酌情依法從輕處罰
今年8月,廣東省檢察院檢察長鄭紅在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時透露,近3年來,廣東檢察機關共抓獲潛逃境外的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8名。
廣東省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陳偉雄介紹,多年來,廣東檢察機關已摸清外逃貪官的路線圖。“為了出逃,他們或持公務護照以因公考察名義出國并逾期滯留不歸;或持因私護照或港澳通行證出境,以旅游、探親等借口逃往國(境)外;或用虛假身份辦真實的因私護照或港澳通行證逃往國(境)外;或使用偽造或變造的護照或港澳通行證蒙混逃往國(境)外;或通過偷渡等方式逃往國(境)外。”陳偉雄說。
編輯:曾珂
關鍵詞:北京反腐敗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