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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凍水餃豬脖肉當餡?國家規定上市前需去除
商家會為控制成本使用豬脖肉嗎?
包子鋪多通過添加素菜、混合淀粉等方法,降低豬肉餡食品的成本;速凍食品若使用豬脖肉會面臨嚴厲處罰
在成都市金鳳街的幾家包子鋪里,稍大的包子每個1.5元。通過稱重、按市場豬肉價格計算,如果餡兒為純豬肉,其物料成本便接近1.2元,若扣除人工成本等,幾無盈利。那么,商家會如網帖懷疑的那樣為降低成本使用豬脖肉等不好的肉嗎?
一位店主告訴記者,豬脖肉在肉販那里已經被剔除了,按國家規定是不能賣的。“往肉餡兒里多加一些素菜,混合一些淀粉來壓重量,餡兒的成本就降下來了。”這位店主說,豬脖肉只能從無證的黑肉販那里買到,價格低,但不知道會不會是病死豬肉,“萬一把人吃倒了,責任擔不起”,正規肉店絕不敢用豬脖肉。
“如果有人把豬脖肉混進好肉里賣,也吃得出來。”唐武說,如果吃包子時發現肉餡兒呈血色且含有血管、肉疙瘩之類的物質,沒有正常豬肉的香味口感,細嚼時顆粒感強,就很有可能是豬脖肉。
對于“速凍食品由于成本低而使用豬脖肉等不好的肉”的說法,國內最大的速凍食品企業之一、福建一家食品公司的工作人員梁晨表示,所謂速凍食品成本低,得益于食品科技進步、生產過程機械化水平提高、集約化規模化生產等綜合優勢,并非通過采用不符合食品安全的原料來實現。
梁晨介紹,食品企業所用的豬肉必須符合《鮮(凍)畜肉衛生標準》GB2707—2005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標準要求。不僅要求原料是來自非疫區的健康牲畜、持有產地獸醫檢疫證明,更對農藥、獸藥殘留及生產加工過程、包裝、運輸等做了詳細規定。“如果使用不合格原料,不但大大損害企業形象,更會受到行政處罰甚至觸犯刑法,對企業而言得不償失。”
政府如何管理豬肉安全?
依規定,屠宰環節應摘除“三腺”,回收處理被剔除的豬脖肉,上市豬肉須檢疫合格;工商衛生執法人員會到市場上檢查
為加強生豬屠宰管理,保證生豬產品質量,我國對豬肉安全的管理規定十分詳細。2008年8月1日新修改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施行,對屠宰地點、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進行了限制和說明,我國《動物防疫法》也有專章對動物和動物產品檢疫作出規定。
成都市青羊區工商執法大隊市場執法員孫冬梅告訴記者,依規定,豬肉在屠宰環節必須摘除“三腺”,即甲狀腺、腎上腺、病變淋巴結,經檢驗檢疫合格后才能上市銷售。
“光天化日賣豬脖肉的很少,一旦被發現就會面臨衛生行政處罰。”孫冬梅告訴記者,但一些無證商販、“黑渠道”可能有豬脖肉流出。采訪中,執法人員和專家也提醒,消費者應到正規場所購買蓋有藍色檢疫驗訖印章的合格豬肉。
“各省還有各自的實施細則。”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以福建省為例,《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條例》中明確指出,屠宰牲畜須由農業行政部門的牲畜檢疫機構派駐屠宰場的獸醫衛生檢驗人員在場內依法實施宰前檢疫和宰后檢驗,經檢驗不合格的肉類產品不得流入市場,應按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
同時,對未經定點擅自屠宰牲畜的,對經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牲畜產品未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的,以及銷售的牲畜產品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者經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等情況,均會被罰款甚至取消其定點屠宰資格。
該負責人說:“在流通環節中,我們主要檢查生豬定點屠宰場加蓋的肉品品質檢驗合格驗章與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以及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加蓋動物產品檢疫合格章與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速凍水餃 豬脖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