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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德基起訴10個微信號的警示
因不堪忍受長期網絡謠言困擾,肯德基日前一紙訴狀將10個涉嫌造謠的微信帳號告上法庭,除了要求對方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禮道歉外,還向三被告企業要求共達35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關于“肯德基使用6個翅膀8條腿怪雞”的謠言已流傳許久,今年上半年,有微信公眾號以聳動的標題和帶有明顯PS痕跡的圖片,使該信息又在朋友圈被大量轉發和傳播。(新華網6月2日)
肯德基終于出手了,雖說其所遭遇的謠言并非最新的,但當前有關網絡規范化管理的制度與法規越來越健全,這為許多被誹謗、被污名化的行業和企業,提供了可供維權的依據;另一方面,出于維護自身權益尤其是經濟效益的考慮,肯德基也該勇敢地站出來為自己討個說法了。
這并非食品企業網絡維權第一案。今年1月,騰訊微博網友于某發布了一條微博信息,稱“請不要給寶寶喝爽歪歪和有添加劑的牛奶飲料,爽歪歪、娃哈哈AD鈣奶……都含有肉毒桿菌。”隨后,此微博信息得到大量轉發和評論,給娃哈哈方面造成嚴重的聲譽損害與經濟損失。近日,該案在杭州開庭,經調解,于某承認自己發布的是謠言、對娃哈哈集團造成了傷害,就此公開向娃哈哈道歉。
早在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檢察院就發布了《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厘清了信息網絡發表言論的法律邊界,為懲治利用網絡實施誹謗等犯罪提供了明確的法律標尺。其中,“誹謗信息被瀏覽5000次、轉發超500次可判刑”引起了網友的廣泛關注。因此,類似“肯德基使用6個翅膀8條腿怪雞”之類的謠言,如果不能得到證實且被相關企業起訴,則發布者必須道歉并賠償;如果轉發500次以上,則需付出刑事代價。這是當下網絡社會中的一個底線。
網絡社會并不是沒有邊界的叢林社會,當規則一步一步明確下來,所有人都必須遵守。那些觸碰了紅線的人及相關企業,必須付出代價。雖然我本人并不喜歡吃肯德基,而且,我也基本認同肯德基之類的西式快餐是“垃圾食品”的營養學角度的批評,但肯德基作為一家食品企業,有權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市場聲譽,特別是針對“肯德基使用6個翅膀8條腿怪雞”之類的謠言時。同時,我也支持如娃哈哈之類的企業依法維權,即便我不鼓勵自己的孩子喝娃哈哈AD鈣奶、爽歪歪之類的飲料。企業維權,在法治社會里應該成為一種常態,這是法治社會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也是規范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
當下,我國網民早已超過6億,移動網絡用戶也超過了5億,網民即公民。當我們拿起智能手機使用社交網絡傳遞信息、傳達理念、發表評論時,必須明確我們的自由與邊界,否則很可能會觸犯法律。無論是在微信這個“小飯桌”,還是在微博這個“大廣場”,廣大網友需要努力做到以下兩點:一是要有起碼的明辨是非的思維和意識,不可以訛傳訛、以謠傳謠;二是要轉發真實、有營養的東西,不要綁架他人的道德觀念。
編輯:水靈
關鍵詞:肯德基 起訴10個微信號 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