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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十二屆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建言“十三五”規劃
讓社會運行更加公開公平公正高效
———全國政協十二屆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建言“十三五”規劃編制中的國家治理問題(結束篇)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行力的集中體現。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而全面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十三五”期間,如何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正確處理政府和社會的關系,強化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引導社會各方面積極有效地參與社會管理服務?在全國政協十二屆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上,常委和委員們投之以深沉的關切。
繼續牽住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這個“牛鼻子”
“我們從政府自身改起,把加快轉變職能、簡政放權作為本屆政府開門第一件大事。”李克強總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中的承諾,為行政體制改革注入了動力,也令民眾心中升騰起了對更加高效、務實、透明政府的期待。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轉變政府職能、全面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突破口。今年4月,馬大龍常委參加了全國政協人資環委“進一步規范政府土地審批與項目環評行為”調研組赴四川、廣東的調研。他感受到地方和基層在落實國務院關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系列文件精神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成果仍有待進一步鞏固。
“雖然兩年來簡政放權轟轟烈烈,但實際成效離民眾和社會的期望值仍然有較大差距。審批難、周期長、部門扯皮、違規操作、暗箱操作,甚至權力尋租和行賄受賄等問題仍然存在。”馬大龍觀察到,行政主管部門不是站在民眾、企業、社會的角度換位思考,而是首先從本部門的利益出發,優先精簡掉的是含金量較低,不損害部門利益,審批工作量大,技術難度高的項目。
“閉門造車,缺乏公眾參與。”馬大龍認為這次調研給他的啟示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道路還很漫長,政府亟須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攻堅克難。
眾所周知,簡政放權應精簡的是束縛市場主體的“無形枷鎖”和政府身上的“有形之手”,放活的是企業的活力、發展的動力和全社會的創造力。但為什么“簡錯了”、“放不了”,究其原因還是難舍部門利益。
由于利益難以割舍,造成了政府部門職責的邊界不清晰,在履職中越位和缺位并存。
“越位是把行政權力作為資本,缺位是把行政權力作為負擔。”李冬玉常委一針見血。她說,政府部門“重職權輕責任,重管理輕服務”的理念還是沒能扭轉過來。
“該放的要放,放給市場,放給社會。該管的要管,還要管好。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同時更好發揮政府的積極作用。”周漢民常委提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不僅是全面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突破口,也是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中之重。
努力使政府權力在法有授權范圍內陽光運行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5年后,我們會生活在一個什么樣的社會?我期望它是一個經濟發達、現代文明的社會。然而,并不是物質富裕了,就一定會實現文明社會,最終要取決于國家的治理能力。”在溫思美常委眼中,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最終目的是建立一個現代良治社會,使社會運行更加公開、公平、公正和高效。現代治理體系的基本制度要素必須具備四個基本特征,即問責制、透明度、參與性和可預期性。
“把權力曬在陽光下。”俞金堯委員對依法行政如此建議。
“媒體揭露的諸如‘你媽是你媽’等奇葩證明,是群眾‘辦事難’‘辦證難’的縮影。絕大多數民眾的意見和訴求還不能及時上傳,而他們對政府的辦事效率才有最深刻的體會。”俞金堯說,應在更廣泛的范圍內征求意見,清理可以進一步簡政放權的事項。努力使政府的權力限制在法有授權的范圍內。
“使權力行使有矩可循,是法治政府建設的一條重要途徑。”作為法律工作者,彭雪峰常委對法治政府的期待更為迫切。“從目前對各地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調查結果來看,我國法治政府建設還有很長路要走:執法權責脫節、多頭執法的現象屢見不鮮,執法不規范、不嚴格、不透明、不文明的現象飽受詬病。究其原因,行政權力未得到有效制約和規范,這是阻礙法治政府建設的最大癥結。”他說。
程序正義作為看得見的正義,是實現實體正義的必要保障。彭雪峰建議制訂行政程序法,從源頭上防止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失職和濫用權力。
以強烈的責任擔當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
統籌處理好經濟社會發展與國防建設的關系,實現富國與強軍的統一,歷來是制定發展戰略、規劃計劃中的一個重大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把軍民融合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是我們長期探索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協調發展規律的重大成果,是從國家安全和發展戰略全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決策。
在制定“十三五”規劃中,如何貫徹軍民融合發展國家戰略,兼顧發展和安全需求,推動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協調發展、平衡發展、兼容發展?來自軍隊的常委們進行了深入探討。
目前,軍民融合發展涉及軍事、政治、后勤、裝備等各個領域,包括武器裝備共研、基礎設施共用、人才隊伍共育等諸多方面。
“空軍先后與地方18所高校簽訂航空航天和電子信息等專業培養合同,共招收選拔國防生近2萬名。今年擬在全國11個省份、16所中學組建空軍青少年航空學校,招生1000名,探索軍地合作、聯合培養、多元保障的飛行學員培養模式。”何為榮常委舉了軍地人才隊伍共建的例子。
人才是興國強軍之本。年福純常委肯定了依托社會教育資源培養國防和軍隊建設人才取得的重要成果,但同時也看到了一些問題。“軍隊和地方人事管理政策制度不接軌,是制約軍地人才流動的‘瓶頸’,是造成人力資源浪費的根本原因。一些軍隊急需的人員進不來,一些不適應軍隊工作的人員出不去,一些人員回到地方得不到適當安置,人才的作用和價值不能夠充分發揮。”
他建議在制定“十三五”規劃中,能夠加入“完善軍地共享的人才流動保障體系”:增加文職人員數量;吸引更多的優秀社會人才為國防和軍隊建設服務;制定軍隊和地方之間銜接配套的政策制度,使軍隊和地方人力資源合理流動起來;建立退役人員教育培訓制度,提高就業、創業能力,為他們回歸社會創造條件。
實踐中,由于法治氣氛不夠濃厚、立法規劃不夠系統、法律效力不夠權威、軍地協調不夠順暢,一些領域軍民融合的利益關系難以理順、訴求難以平衡,許多深層次的矛盾問題不斷涌現。例如,軍隊保障社會化改革過于突出“為軍”,較少強調“利民”;在信息技術產品研發等領域,只有“軍技民用”,無“民技軍用”;軍法民法相互矛盾、軍民技術標準互不銜接、軍工領域“門檻”過高……
“強化法制保障、提升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法治化水平,是統籌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基礎工程。”蘇士亮常委認為,法治建設相對滯后是軍民融合“走不開、深不下”的根本原因。
我國軍民融合發展剛進入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過渡階段,出現問題和困難也在情理之中。“要以強烈的責任擔當推動問題的解決。軍地雙方要樹立‘一盤棋’思想,站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高度思考問題、推動工作。”劉繼賢常委這句話得到普遍贊同。
常委們還建議,牢固樹立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維,加快構建配套銜接、權威高效的軍民融合法律法規體系,切實加強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法規建設的統一領導和協調。(司晉麗)
編輯:薛鑫
關鍵詞:全國政協十二屆常委會 "十三五"規劃 “三農” “創新驅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