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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民族特色為經濟實力
政協全國委員會民族和宗教委員會
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打破發展瓶頸制約
問題:交通落后是制約民族地區發展的最大瓶頸。對外骨干通道不暢,物流成本高;國省干線規模偏小,技術等級偏低,缺失路段和斷頭路多;區域內公路網絡化格局遠未形成,鐵路公路水運航空綜合交通體系建設滯后;農村公路水平低,通達能力差,有不少鄉村至今不通公路,成為全國交通運輸體系中的“短板”。地方干部群眾反映,不少交通項目尚未列入國家規劃,列入規劃的項目審批慢,擬建在建項目籌措資金難。
建議:(一)把民族地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列為“十三五”專項規劃重點。有關專項規劃應充分考慮民族地區戰略地位和發展中面臨的特殊困難,推動重大交通項目優先向民族地區布局,加快形成比較完善的路網骨架和運輸體系,使交通運輸能力主要指標逐步接近全國平均水平。鑒于“十三五”民族地區交通建設的資金需求比國家盤子高出一倍多,因此規劃制定要切實加強綜合平衡,抓住關鍵節點和重點工程,優先啟動最緊要最急迫又最具帶動能力的重點項目建設,把有限資金用在刀刃上,使建成的項目更快更好地發揮效益。
(二)加快項目前期工作和項目審批速度。鐵路、公路、民航等交通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周期長,審批涉及部門多,應進一步加大中央對民族地區重點交通項目前期工作的補助力度,并指導地方做好前期工作;要進一步簡政放權,對已列入規劃的項目簡化審批環節和程序,將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合并審批;交通、發改等部門要提高部分審批項目下限,將一些審批權下放到省里,并加強部門之間協同配合,使成熟項目盡早開工建設。
(三)廣泛動員社會資金參與民族地區交通建設。不同的交通項目直接經濟效益差別很大,除了重要的且經濟效益不高的項目主要由國家出資建設外,大量的具有一定經濟效益的鐵路、公路等項目,應鼓勵采取“PPP”公私合營模式等廣泛動員社會資金參與建設。地方同志反映,目前交通基礎設施PPP建設的權責劃分、利益分配尚無具體管理辦法,國家應盡快出臺指導意見和相關規定,支持各地開展PPP項目試點,總結經驗,逐步推廣。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形勢下,二級公路收費可以考慮適當延期。
(四)加大國家支持力度。民族地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造價高、投資大,一些需要地方配套的項目資金難以落實。青海省、貴州省自有財力占財政支出的比重不到10%,無力支撐大量配套資金;邊疆地區又是國家交通網的末梢,過境交通量少,多元化籌資難度較大。國家在安排重大項目時,應充分考慮到民族地區的特殊性和實際情況,加大資金支持力度,適當提高補助標準,減少或取消地方配套資金。
編輯:薛鑫
關鍵詞:民族特色 政協全國委員會民族和宗教委員會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