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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畢業證要憑學費收據于法無據
據華商報報道,陜西育才專修學院有畢業生反映,“上了5年學,畢業后索要畢業證,學校要求提供這5年來的學費收據!”寶雞高新區文教局稱,育才學院學生拿不到畢業證,屬于歷史遺留問題,共涉及300余名學生,目前正在積極解決。
要證明畢業生曾是學校學生,最直接有效的辦法是查閱學籍檔案等資料,理論上,學校財務上也該有學生繳納學費的收費歷史憑證。可涉事學校卻以財務人員換了好幾茬,無法找到繳納學費存根為由,將舉證責任推到學生身上,顯然有些荒唐。沒有財務檔案,本是涉事學校的過失,怎能將自身責任轉嫁?而若學生繳了費卻拿不到畢業證,或是為拿畢業證得再“補交”學費,那無異于耍無賴。
實質上,按照教育部規定,學生領取畢業證,并不需要提交是否繳納學費的收據憑證,而是看學生的學習檔案,只要學生的學習檔案完整,各科成績及格,達到頒發畢業證的要求,就該及時發給學生畢業證。必須提交5年來的學費收據才發畢業證,于法無據。扣押、延遲或拒不給學生發畢業證,屬于違規行為,理當受到查處。在此,也希望當地教育部門能就該事件給個明晰交代。
□朱忠保(教師)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拿畢業證 憑學費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