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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公布2014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四、財政存量資金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國務院多次就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推動財政資金統籌使用作出部署,印發了《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方案》等文件,提出明確要求。財政部印發《關于推進地方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文件,積極推進相關工作。
(一)關于預算中有專項用途的收入較多,按現行管理辦法不能統籌安排問題。財政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在3年內逐步取消一般公共預算中以收定支的規定,并推動修訂相關法律法規;二是新出臺的稅收收入或非稅收入政策,一般不得規定以收定支、專款專用;三是對政府性基金和專項收入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定期公開項目名稱、設立依據、征收方式和標準、收入規模等。
(二)關于法定掛鉤事項支出預算剛性增長,資金閑置量大問題。對科技支出結轉問題,財政部加大了資金統籌使用力度,積極消化結轉資金,并結合科技重大專項管理改革試點,探索優化科技資金管理流程;中科院結合編制“三年滾動預算”的要求,正在充實完善科研項目庫,加強了過程監督和動態管理,健全長效機制。目前,中央本級科技支出2014年底在財政部累計結轉的426億元中,已有135.03億元安排用于科技重大專項支出;中科院存量資金已從104億元減至29億元。
(三)關于一些改革措施或工作部署推進滯后,影響項目資金有效使用問題。一是對創業投資引導基金,14個省加大了支持創業創新力度,截至2015年10月底,新增基金投資15.63億元,累計安排使用基金比例比2014年底提高3.7個百分點。二是對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項目,17個省加快了項目統籌推進,截至2015年10月底,40個未開工或進展緩慢的項目中,有11個已經完工或進入試運行階段,27個加快了進度,2個已取消;11個省財政等部門結存兩年以上的中央專項資金中,有9719.32萬元已收回財政統籌使用,其余資金加快了撥付進度或已投入項目使用。
(四)關于財政專戶清理不到位,大量資金結存問題。財政部制定了全面清理整頓地方財政專戶的措施,加大整改督促力度。一是對地方財政存量資金清理范圍未包括財政專戶問題,財政部下發通知,要求地方盤活財政專戶存量資金,將地方財政專戶資金情況納入財政庫款月報,加強了監測和管理。二是9個省應取消的35個財政專戶中,截至2015年10月底,已撤銷10個,將于2016年底撤銷2個,正在申請合并13個,其余10個擬待有關在建項目等完成后撤銷。三是4個省虛列支出轉入財政專戶的國庫資金667.08億元中,已撥付項目14.94億元、清理收回13.89億元,其余638.25億元將根據項目實施進度撥付使用。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審計署 問題整改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