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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公布2014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七、金融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指出的問題,相關金融機構成立了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截至2015年10月底,整改問題金額184億元(占98.97%),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130項,處理367人次。
(一)關于一些分支機構違規經營、內部管理不到位問題。一是對違規放貸問題,3家金融機構逐戶進行清理處置,通過收回貸款、凍結授信額度、訴訟清收、加強監控等方式全部整改,修訂規章制度53項,處理260人。二是對在工資總額之外發放薪酬補貼、購買年金保險等問題,3家金融機構通過調整賬目、加強薪酬管理等方式整改16億元,制定完善制度62項。
(二)關于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支持力度還不夠問題。一是對中小企業貸款、轉貸利率問題,人民銀行、銀監會等加大對相關政策參數的調整和調頻力度,引導加大對中小企業融資的傾斜力度;相關金融機構制訂完善15項支持中小企業措施。二是對企業民間借貸風險問題,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人民銀行、公安部等開展了全國非法集資問題整治等專項行動,依法查處審計移送的地下錢莊、非法集資等問題,并推進監管制度體系建設;商業銀行采取措施,嚴格銀行賬戶開立審核,規范網銀業務發展,并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社會公眾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從源頭上加以防范。
八、企業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指出的問題,14戶中央企業均召開了集團層面的專題會議部署整改,多數建立了內部多部門聯動整改機制。截至2015年10月底,整改問題金額2336億元(占93%),建立健全規章制度800多項,處理344人次。
(一)關于一些企業違規決策、違規經營造成重大損失問題。有關企業通過積極清理處置、盤活資產、追回資金或挽回損失等整改40多億元;完善決策管理相關制度77項,加強了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核準、報批等工作;嚴格實行問責和責任追究,已對25人次追究違規決策責任。
(二)關于企業財務和內部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問題。對會計核算不實問題,有關企業通過調整會計賬目和報表全部整改,并補繳稅金1.3億元。對薪酬福利發放和招投標不規范等問題,已退回多發的薪酬福利等8億元,完善物資采購、工程建設和招投標等制度730多項,處理319人次。
九、審計移送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查處情況
審計署移送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線索,有關部門已經立案查處或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審計署將及時向社會公告查處結果。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審計署 問題整改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