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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解振華】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新理念。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既是我們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實現“兩個百年”奮斗目標的內在需要,也是積極參與全球治理、打造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責任擔當。
2015年底召開的巴黎氣候大會舉世矚目,150多個國家的領導人與會。習近平主席出席會議并發表講話,闡述全球氣候治理的中國方案。我國為巴黎會議成功做出歷史性貢獻。巴黎會議達成了《巴黎協定》,明確了2020年后全球氣候治理的制度安排,既體現“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有助于維護和拓展我國發展空間,又發出了全球向綠色低碳轉型的積極信號,與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選擇相一致。
我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和最大碳排放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大、占比高、增速快的趨勢短期難以改變,面臨很大的國際減排和出資壓力。我們亟須化挑戰和壓力為推動低碳轉型與能源革命的機遇和動力,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發展新理念,主動引領經濟新常態,為人民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為全球生態安全作出新貢獻。
我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和最大碳排放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大、占比高、增速快的趨勢短期難以改變,面臨很大的國際減排和出資壓力。我們亟須化挑戰和壓力為推動低碳轉型與能源革命的機遇和動力,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發展新理念,主動引領經濟新常態,為人民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為全球生態安全作出新貢獻。
為此,建議:
一是強化“十三五”應對氣候變化政策和行動。采取強化措施落實“十三五”碳強度下降目標,爭取超額完成到2020年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在2005年基礎上下降45%的上限目標。繼續推進工業、交通、建筑等各領域節能和提高能效,優化能源結構,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加大控煤措施力度。深化低碳城市等試點示范,抓緊推進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繼續增加森林碳匯。研究采取碳強度與總量雙控措施,為實現我國提出的碳排放2030年左右達峰的自主貢獻目標提前作好相應部署。抓緊制定我國到2050年低碳發展戰略,盡早向國際社會發布。
二是加快推進應對氣候變化立法工作。目前已啟動應對氣候變化專門立法工作,初步形成了立法框架;同時起草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作為國務院行政法規發布。我們亟須加快氣候立法的步伐,積極學習吸收國外正反兩方面經驗,確保綠色低碳發展的各項事業有法可依。
三是推進氣候外交與氣候變化南南合作。推進同美國、歐盟、俄羅斯、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的政策對話與務實合作,加強同“基礎四國”、“立場相近發展中國家”、小島國、最不發達國家和非洲國家的溝通協調。在“一帶一路”建設和國際產能合作中突出綠色低碳元素,引導海外投資更多流向低碳領域。盡快啟動實施中國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相關項目活動,在團結幫助發展中國家的同時,帶動國內節能環保低碳相關產業和裝備“走出去”。
四是積極參與全球治理。參加巴黎會議是落實習近平主席全球治理理念的一次成功實踐,為建設人類命運共同體提供了寶貴經驗。我們需把握我國綜合國力和國際影響力不斷上升的歷史性機遇,妥善運籌好大國關系,夯實發展中國家戰略依托,學習、適應并引導多邊規則制定和運用,繼續將氣候變化國際談判打造成為我國參與全球治理的重要平臺,順應世界綠色低碳發展潮流,主動承擔與自身國情、發展階段和實際能力相符的國際責任,推動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制。
應對氣候變化,是涉及經濟、社會、環境各領域轉型和變革的重大課題與崇高使命,功在當代,利在千秋。我們要主動順應世界大勢,回應人民期待,統籌好國內和國際兩個大局,推動綠色低碳發展事業再上新臺階,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造福全人類和子孫后代。
編輯:曾珂
關鍵詞:全國政協 第二次全體會議 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