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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地下賭場”,該出一套組合拳
“地下賭場”是城市身上的惡瘤,基于現實情況的復雜性,還不能將希望寄托于紙面的嚴打上,而是要有的放矢地祭出一套“組合拳”。
沒有多少人知曉,繁華熱鬧的都市景象下,常遮掩著“地下賭場”的魔影。近日,新京報記者多次進入這些隱于鬧市的賭場,揭開了莊家精細的操縱與做局“內幕”。他們每月都能輕松攫取百萬利潤,與之相對的,是混跡其中的“大注”,幾番回合下來,辛苦掙來的血汗錢被輸光。
所謂“小賭怡情,大賭傷身”,僅僅是對個體賭博危害的表述。當賭博發展到了“地下賭場”,無論從規模到“管理”,都上升到了一項“產業”的高度,其危害性更將以幾何級別躍升?,F實中,各地都不乏在這種“嗜血機器”的誘惑之下,傾家蕩產甚至家破人亡的慘痛事例。之前,郭美美就因為與人合作開賭場,從“網紅”淪為了階下囚。
既然“地下賭場”危害如此之大,就應當嚴厲查處。從《治安管理處罰法》到《刑法》,都明確規定了對賭博行為的懲處內容,特別針對“開設賭場”行為,2006年的《刑法修正案(六)》將“開設賭場罪”從賭博罪中分離出來,成為一項新的罪名,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然而,令人遺憾的是,高高舉起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具體到現實中,卻還有難落下來的尷尬。
尤其棘手的,是升級化的犯罪手段?!暗叵沦€場”可以說是“全場戒備”。為進入“地下賭場”,記者需要想方設法突破“三道防線”,沒有“大注”策應,根本就進不了“圈子”。就算是進了場,“生臉”也有隨時被搜身的危險,其他“規則”也不少??上攵绻蔷角皝聿樘帲苍S早早就觸動“警報”,無功而返。
但魔高一丈,道還可以高兩丈。將犯罪場所設立在公寓樓,固然有“大隱于市”的謀算考究,可特定時段川流不息造訪的“顧客”,總逃不過群眾的眼睛;采取熟客帶“生臉”的“營業”模式,即便暗中設立了多道“防線”,卻也為警方搜集犯罪證據、安插內應偵查人員,提供了介入的可能;像“嗜血機器”那樣壓榨賭徒,大量的“黑金”流動,同樣是有關職能部門監管關注的重要跡象。
“地下賭場”是城市身上的惡瘤,必須盡快切除?;诂F實情況的復雜性,還不能將希望寄托于紙面的嚴打上,而是要有的放矢地祭出一套“組合拳”。對于警方而言,既應在日常監管上下工夫,加強警民合作,及時掌握各種“反常”動態訊息;亦應在提高技偵手段、集中拔除窩點上使狠勁,對“地下賭場”逢惡必糾、冒頭就打,讓城市擁有更加健康的肌體。
□歐陽晨雨(法律學者)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地下賭場 清理 組合 拳 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