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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檢總局通報31種產品抽查:14.7%電子電器不合格
二、 抽查結果分析
(一)電冰箱。抽查了7個省(市)82家企業生產的82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2.2%,同比上次抽查減少了1.1個百分點。重點檢驗了輸入功率和電流、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儲藏溫度、耗電量、冷凍能力、能源效率等級、連續騷擾電壓、連續騷擾功率等22個項目。經檢驗,共有10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主要涉及耗電量和能源效率等級各4批次,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3批次,冷凍能力2批次,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結構、總有效容積各有1批次。本次在集中產區浙江、廣東和安徽,分別抽查了24批次、21批次和14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0.8%、14.3%和14.3%。
(二)家用電動洗衣機。抽查了11個省(市)82家企業生產的82批次產品,包括波輪式全自動洗衣機、滾筒式洗衣機和雙桶洗衣機等3種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60%。重點檢查了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機械強度、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脫水率、噪聲、漂洗性能等22個項目,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4.6%,同比上次抽查減少了4.3個百分點。抽查發現12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8批次產品洗凈比不合格,1批次產品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不合格、2批次產品機械強度不合格、1批次產品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不合格、2批次產品漂洗性能不合格、3批次產品耗電量不合格、3批次產品用水量不合格、1批次產品接地措施不合格。本次重點抽查了集中產區浙江省的51家企業生產的51批次產品,約占本次抽查總數的62.2%,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9.6%。
(三)儲水式電熱水器。抽查了9個省60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30%。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0%,同比上次抽查減少了12%。重點檢驗了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非正常工作、機械強度、結構、能效等級等18個項目。根據該產品的產業發展變化,本次加大對小型企業的抽查力度,抽查的小型生產企業占總數的60%。經檢驗,共有12家企業生產的12批次產品不合格,全部為小型生產企業。不合格項目主要涉及能效等級11批次,額定容量3批次,接地2批次,結構和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各有1批次。
(四)熱泵熱水機。抽查了7個省(市)49家企業生產的49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45%。本次為首次熱泵熱水機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重點檢查了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輸入功率和電流、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熱泵制熱量等18個項目,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2.2%。抽查發現6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2批次產品熱泵制熱量不合格,3批次產品能效等級不合格,3批次產品穩定性和機械危險項目不合格,2批次產品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項目不合格,3批次產品接地不合格,1批次產品儲水箱容量不合格。本次重點抽查了集中產區廣東省的33家企業生產的33批次產品,約占本次抽查總數的67.3%,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8.2%。
(五)紙巾紙。抽查了8個省(區、市)80家企業生產的8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紙巾紙生產企業總數的5%。重點檢驗了產品的亮度(白度)、可遷移性熒光增白劑、灰分、柔軟度、細菌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綠膿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鏈球菌、真菌菌落總數等13項指標,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8.7%,同比上次抽查降低了1.3個百分點。經檢驗,有7批次小型企業的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其中7批次產品縱向濕抗張強度不達標,1批次產品可遷移性熒光增白劑超標。本次在集中產區福建和廣西,分別抽查了12批次和11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0和9.1%。
(六)濕巾。抽查了8個省(市)30家企業生產的3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5%,重點檢驗了產品的細菌菌落總數、致病性化膿菌、大腸菌群、真菌菌落總數、含液量、橫向抗張強度、包裝密封性能、可遷移性熒光增白劑、pH值等11項指標,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3.3%,同比上次抽查減少了13.4個百分點。經檢驗,有1批次小型企業的產品真菌菌落總數不符合標準要求。
(七)自行車。抽查了6個省(市)80家企業生產的8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15%。對產品的制動性能、把橫管和把立管組合件的疲勞試驗、車架/前叉組合件沖擊試驗、驅動系統靜負荷試驗、鏈條拉斷力、反射器等23個指標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0%,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2.5個百分點。本次共發現8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4批次車把部件的強度不合格,4批次反射器不合格,1批次把橫管和把立管組合件的疲勞試驗不合格,1批次鏈條拉斷力不合格。本次抽查大型企業產品合格率為100%,中小型企業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分別為10%和11.9%。在集中產區天津市和廣東省分別抽查了35和29家企業,抽查比例分別占抽查總數的44%和36%,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分別為5.7%和17.2%。
(八)電動自行車。抽查了11個省(區、市)80家企業生產的8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10%。本次重點對產品的最高車速、制動性能、腳蹬間隙、把立管靜負荷、整車質量、絕緣性能、制動斷電裝置、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等1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2.5%,同比上次抽查結果持平。本次共發現10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4批次最高車速不合格,2批次車架/前叉組合件振動強度不合格,3批次限速裝置不合格,7批次欠壓保護功能項目不合格,6批次過流護功能項目不合格,絕緣性能和制動斷電裝置各有1批次產品不合格。
(九)家用太陽能熱水器。抽查了13個省(市)116家企業生產的120批次產品,包括緊湊式和分離式兩種主要類型,重點檢驗了產品的貯熱水箱(容水量偏差)、耐壓、過熱保護、能源效率標識標注、能效等級等16個項目,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8.3%,同比上次抽查結果持平。本次抽查發現10批次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主要是6批次產品貯熱水箱(容水量偏差)不合格,6批次產品熱性能不合格,6批次產品的能效等級不合格,1批次產品能源效率標識標注不合格。
(十)樹脂鏡片。抽查了3個省(市)80家企業生產的8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70%。本次為首次樹脂鏡片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重點檢查了球鏡頂焦度偏差、柱鏡頂焦度偏差、光學中心和棱鏡度偏差、可見光透射比、防紫外性能、抗沖擊(明示指標)、標志等18個項目,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8.7%。抽查發現15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球鏡頂焦度偏差、柱鏡頂焦度偏差和鏡片直徑有效尺寸偏差各有1批次產品不合格,3批次產品平均透射比不合格,4批次產品色散系數不合格,7批次產品折射率和標志不合格。本次重點抽查了集中產區江蘇省的65家企業生產的65批次產品,約占本次抽查總數的81.2%,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8.5%。
(十一)仿真飾品。抽查了2個省25家企業生產的40批次產品,包括發飾、手飾、項飾、耳飾等4種主要類型。重點檢查了鎳釋放量、有害元素總量(鉛、砷、鎘、汞、六價鉻)、有害元素溶出量(鉛、鎘、汞、鉻、砷、硒、銻、鋇溶出量)等項目,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5%,同比上次抽查結果基本持平。抽查發現6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3批次產品鎳釋放量不合格,3批次產品鎘不合格。本次在集中產區廣東和浙江,分別抽查了20批次,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0%和20%。
(十二)新型墻體材料。抽查了20個省(區、市)120家企業生產的120批次產品,對產品的力學性能、耐久性能、節能性能和安全性能等四個方面進行了檢驗,涉及強度等級、抗凍性或抗風化性能、干密度、密度等級、導熱系數、放射性等12個指標,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0.8%,同比上次抽查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下降了12.5個百分點。本次抽查發現13批次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有8批次產品強度等級或強度級別不合格,4批次產品抗凍性或抗風化性能不合格,2批次產品孔型孔洞率及孔洞排列不合格,3批次產品密度等級或干密度級別不合格。
(十三)防水涂料。抽查了9個省(市)39家企業生產的39批次產品,重點對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酚、蒽、萘、游離TDI、不透水性、固體含量等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25.6%。同比上次抽查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下降了20.6%。本次抽查發現10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9批次產品萘不合格,2批次產品苯不合格,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游離TDI、固體含量、不透水性和蒽各有1批次產品不合格。本次在集中產區廣東省和山東省分別抽查了6批次和7批次,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分別為50%和0。
(十四)中密度纖維板。抽查了11個省(區)160家企業生產的16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40%,檢出12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7.5%,抽查合格率為92.5%。本次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是靜曲強度、吸水厚度膨脹率和甲醛釋放量不合格。從歷年抽查合格率看,2014年和2015年抽查合格率分別為93.0%和94.3%,2016年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8個百分點。本次抽查共發現12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吸水厚度膨脹率和靜曲強度各有5批次產品不合格,4批次產品甲醛釋放量不合格,內結合強度和表面結合強度各有2批次產品不合格。
(十五)地坪涂裝材料。抽查了10個省(市)59家企業生產的59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10%,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1.9%,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3.1個百分點。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產品的附著力、硬度、耐沖擊性、耐磨性、拉伸粘結強度(標準條件、浸水后)、粘結強度、耐化學性(耐堿性、耐酸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質量濃度、游離甲醛質量分數、苯質量分數、甲苯、二甲苯的總和質量分數、可溶性重金屬質量分數(鉛、鎘、鉻、汞)等項目。經檢驗,共有7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產品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質量濃度不合格,甲苯、二甲苯的總和質量分數、可溶性重金屬質量分數(鉛)和耐化學性(耐酸性)各有3批次產品不合格。本次在集中產區江蘇和廣東,分別抽查了13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分別為7.7%和15.4%。
(十六)人造石。抽查了8個省(市)60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10%。本次為首次人造石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重點檢查了莫氏硬度、吸水率、落球沖擊、彎曲強度、壓縮強度、吸水率、耐污染性、耐化學腐蝕性等13個項目,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3.3%。抽查發現2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產品落球沖擊不合格,1批次產品耐污染性不合格。本次在集中產區廣東省和廣西區,分別抽查了23批次和10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分別為0和10%。
(十七)磷肥。抽查了12個省(區)143家企業生產的143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為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五分之一。重點對產品的有效磷、游離酸、水分、粒度或細度、包裝標識等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9.1%,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4.2個百分點。抽查發現13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5批次產品總養分項目不合格,1批次產品游離酸不合格,9批次產品水分不合格,2批次產品標識不合格。
(十八)農藥。抽查了18個省(市)210家企業生產的21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10%。重點對產品的有效成分質量分數、有效成分懸浮率、水分質量分數、酸度、堿度、乳液穩定性、pH值等12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3.3%,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0.2個百分點。抽查發現7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3批次產品乳液穩定性不合格,3批次產品pH值范圍不合格,1批次產品有效成分質量分數不合格,1批次產品水分不合格。
(十九)脫粒機。抽查了9個省(區)59家企業生產的59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脫粒機生產企業總數的39.3%,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0.2%,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1.9%。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產品的喂入裝置、防護裝置、緊固件、噪聲、軸承溫升、空載運轉、安全標志等7個項目。經檢驗,共有6批次產品不合格,均為小型企業生產的產品。不合格項目主要涉及喂入裝置2項次,防護裝置1項次,緊固件6項次,軸承溫升5項次,安全標志10項次。
(二十)農用薄膜。抽查了12個省(市)90家企業生產的9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10%。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1%,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2.2%。本次抽查產品主要為明示符合標準要求的棚膜和地膜,從抽查數據看,棚膜抽查合格率為100%,地膜合格率為98.5%。重點檢驗了產品的拉伸強度(縱、橫向)、拉伸負荷(縱、橫向)、斷裂伸長率(縱、橫向)、直角撕裂強度(縱、橫向)、直角撕裂負荷(縱、橫向)和透光率等10個項目。經檢驗,1批次小型企業生產的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涉及厚度極限偏差和平均厚度偏差。
(二十一)滴灌帶。共抽查了10個省(市)70家企業生產的70批次滴灌帶產品,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14%。產品范圍包括單翼迷宮式滴灌帶和內鑲式滴灌帶。重點對外觀、內徑極限偏差、壁厚極限偏差、滴水孔/滴水口間距偏差、流量均勻度、抗堵塞性能、耐靜水壓試驗/耐靜水壓性能、爆破壓力、拉伸性能/耐拉拔性能、不透光性、炭黑含量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30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42.9%,其中,流量均勻度3批次、拉伸性能/耐拉拔性能18批次、炭黑含量19批次。本次抽查了集中產區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的39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46.2%。
(二十二)安全帽。抽查了9個省(市)60家企業的6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有證企業總數的17%。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垂直間距、沖擊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防靜電性能、電絕緣性能、側向剛性、阻燃性能、耐低溫性能等11個項目,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6.7%,同比上次抽查持平。抽查發現4批次小型企業的產品不合格,其中高溫沖擊吸收性能、低溫沖擊吸收性能和浸水沖擊吸收性能分別有3批次、2批次和1批次產品不合格,低溫穿刺和浸水耐穿刺性能各有1批次產品不合格。
(二十三)安全帶。抽查了6個省(市)50家企業生產的5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安全帶生產企業總數的一半。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零部件(鹽霧試驗)、整體靜態負荷、整體滑落、零部件靜態負荷、零部件機械性能、整體動態負荷、零部件動態負荷等7項指標,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6%,同比上次下降了8個百分點。本次抽查共發現3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2批次零部件(鹽霧試驗)不合格,1批次零部件靜態負荷不合格。
(二十四)汽車用制動器襯片。抽查了12個省(市)60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獲得生產許可證企業總數的15%,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5%,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4.2個百分點。本次抽查檢驗了產品的摩擦系數、磨損率、指定摩擦系數允許偏差、沖擊強度、剪切強度、熱膨脹率、壓縮應變(常溫、400℃)等8個項目。經檢驗,共有3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摩擦系數、磨損率和指定摩擦系數允許偏差不合格。本次抽查在集中產區河北、浙江和山東分別抽查了10批次、9批次和9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分別為0、11.1%和11.1%。
(二十五)汽車燈具。抽查了10個省(市)60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獲得3C證書企業數量的10%。重點對產品的配光性能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7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1.7%,其中,前霧燈1批次、后位燈3批次、制動燈2批次、后轉向信號燈3批次、前轉向信號燈1批次、后霧燈1批次。本次重點抽查了集中產區江蘇省丹陽市和常州市的生產企業,抽查的36批次產品中,有4批次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1.1%。
(二十六)人民幣鑒別儀。抽查了6個省(市)40家企業生產的40批次產品,抽查生產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許可獲證企業總數的一半。本次抽查重點對主要性能、電磁兼容要求、安全要求三大類22個指標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5%,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2.5個百分點。本次抽查發現6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產品誤辨率不合格,1批次電源端子騷擾電壓不合格,6批次輻射騷擾場強不合格。本次抽查了集中產區浙江省30家企業30批次產品,占抽查總數的75%,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0%。
(二十七)鎂碳磚。抽查了8個省(市)80家企業生產的8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約占全國鎂碳磚生產企業的40%,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5%,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3.7%。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產品的碳含量、氧化鎂含量、顯氣孔率、體積密度、常溫耐壓強度、高溫抗折強度等6個項目。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共4批次,不合格項目主要涉及顯氣孔率1項次,常溫耐壓強度3項次。本次在集中產區遼寧抽查了50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4%。
(二十八)動力用煤。抽查了21個省(市)150家企業生產的150批次產品。重點檢驗了產品的灰分、全硫、汞、砷、磷、氯、氟、發熱量8個項目,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9.3%,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5.6%。發現不合格產品14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灰分1項次,氟14項次。本次抽查的大、中型企業占抽查企業總數的72%,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分別為4%和6.9%;小型企業共抽查了42家,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9%。
(二十九)鋼絲繩。抽查了18個省(市)90家企業生產的9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鋼絲繩生產企業總數的三分之一,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3.3%,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11.1%。本次抽查產品包括電梯用鋼絲繩、重要用途鋼絲繩和一般用途鋼絲繩3個品種,重點檢驗了產品的破斷拉力、鋼絲直徑、拆股鋼絲抗拉強度、拆股鋼絲反復彎曲、拆股鋼絲扭轉、纖維芯潤滑劑含量、拆股鋼絲鍍層重量、缺絲等14個項目。經檢驗,共有12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主要涉及4個項目,其中鋼絲直徑4項次,中心鋼絲直徑6項次、拆股鋼絲抗拉強度3項次、缺絲1項次。
(三十)閥門。抽查了9個省(市)80家企業生產的80批次產品,包括工業閥門和水暖閥門2個品種,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5%,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5%。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產品的鑄鋼件表面質量、閥桿直徑測量、閥體壁厚測量、低壓密封試驗、上密封試驗、高壓密封試驗、殼體試驗、閥體材質成份分析等10個項目。經檢驗,共有12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工業閥門7批次,水暖閥門5批次,共涉及5個項目,其中閥桿直徑測量2項次,閥體壁厚測量11項次,低壓密封試驗1項次,上密封試驗1項次,高壓密封試驗1項次。
(三十一)高強度緊固件。抽查了8個省(市)40家企業生產的4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量約為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8%。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螺栓螺紋通、螺栓螺紋止、螺母螺紋通、螺母螺紋止、螺栓楔負載、螺栓芯部硬度、螺栓脫碳層、螺母保證載荷等17個項目,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7.5%,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7.5%。經檢驗,共有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主要涉及螺栓螺紋通1批次,螺母螺紋通1批次,螺母螺紋止1批次,螺栓芯部硬度1批次,連接副扭矩系數1批次。本次在集中產區浙江、河北、上海和江蘇,分別抽查了14批次、4批次、6批次和7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分別為7.2%、25%、0和14.3%。
三、 跟蹤抽查分析
本次抽查的產品中,近5年已連續跟蹤抽查3次以上的產品共有18種,占抽查產品類別總數的58.1%。本次對299家上次抽查不合格的企業進行了跟蹤抽查,發現有65家企業由于已不再生產同類產品或已停產停業等原因未抽到樣品,實際抽樣檢驗234家企業的產品,202家企業的產品本次抽查合格,有32家企業連續兩次產品質量抽查不合格(詳見附件2)。
四、 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對于本次抽查中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生產企業,要依法嚴肅處理。對抽查中發現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的,應依法責令企業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按照有關規定監督銷毀或者作必要的技術處理。
(二)針對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質量問題,如熱泵熱水機的能效等級、接地、穩定性和機械危險不合格;濕巾的真菌菌落總數不合格;電動自行車的欠壓保護和過流護功能不合格;樹脂鏡片的折射率和標志不合格;仿真飾品的鎳釋放量和鎘不合格;新型墻體材料的強度等級或強度級別不合格;防水涂料的萘不合格;地坪涂裝材料的甲苯、二甲苯的總和質量分數、可溶性重金屬質量分數(鉛)和耐化學性(耐酸性)不合格;磷肥的水分不合格;農藥的乳液穩定性、pH值范圍不合格;脫粒機的安全標志不合格;安全帽的沖擊吸收性能不合格;安全帶的零部件(鹽霧試驗)不合格;汽車用制動器襯片的摩擦系數不合格;汽車燈具的后位燈、后轉向信號燈不合格;人民幣鑒別儀的輻射騷擾場強不合格;鎂碳磚的常溫耐壓強度不合格;鋼絲繩的中心鋼絲直徑不合格;閥門的閥體壁厚測量不合格;高強度緊固件的螺栓螺紋通不合格等,要加大對生產企業的后續跟蹤監督檢查力度。
(三)將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情況通報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共同督促企業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切實維護產品質量安全。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質檢總局 產品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