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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彩禮易造成婚姻破裂 甚至產生糾紛引發血案
從2000年開始,婚姻消費可謂飛漲。彩禮金額較大,容易引起婚姻的變化甚至破裂,并產生一系列糾紛,甚至上升為犯罪。
婚姻法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但多數人并不了解這一法律規定。法律是否應規定彩禮金額,仍存爭議。不過,研究者認為,基層治理有助逐漸擯棄舊風俗、樹立新風尚
□ 本報記者 趙麗
“脫貧不易,小康更難;喜結良緣,毀于一旦”。
這是一段民間順口溜,卻反映了農村“天價彩禮”已成為貧困地區奔小康路上的一只“攔路虎”。少則十幾萬元、多則二三十萬元的彩禮,讓貧困家庭一籌莫展,許多小康家庭甚至因一樁婚事返貧。
社會各界對“天價彩禮”關注已久,卻難覓解決良策。按照傳統觀念,結婚彩禮既是風俗習慣,也是家庭事務。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至少從表面上看,彩禮再高也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挨,外人似乎很難介入。
不過,近期,國家衛生計生委、民政部等11部委聯合下發《關于“十三五”期間深入推進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的意見》,明確提出倡導婚事簡辦,反對包辦婚姻、違法早婚、大操大辦和借婚姻索取財物。
結婚成本急劇上升
彩禮制度源遠流長。在遠古氏族時代,男女雙方欲結合為配偶,需要由男方贈送給女方兩張鹿皮作為禮物。故有“伏羲氏制嫁娶,以儷皮為禮”,這可以算是彩禮的原形了。
到了20世紀50年代初,當時的彩禮以生活或生產物品為主,在實用方面比較講究,不僅包括煙、酒、茶、糖,還包括衣料、被褥之類,臉盆、熱水壺等也在其中。家庭條件特別好的也有送現金和首飾的。
現在,彩禮在整個婚姻支出中占有重大比例。武漢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劉燕舞曾對上世紀70年代以來的彩禮變化進行過梳理。上世紀70年代到上世紀80年代,結婚對大部分農村家庭來說算不上是負擔。到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婚姻消費開始上漲,數額相當于一個農村勞動力年毛收入的三四倍,也就是說,一個勞動力不吃不喝,需要勞動三四年才能結得起婚。
從2000年開始,婚姻消費可謂飛漲,彩禮數額幾乎需要一個勞動力不吃不喝勞作4年至7年才能負擔得起。如果考慮建房等硬性條件的消費支出,那么將意味著一個勞動力需要勞作11年至16年才能負擔得起。“這還是幾年前的推算,如果放到現在,大概得要20年才付得清。”劉燕舞說。
西安交通大學的姜全保博士曾經對全國百村的光棍情況進行過調查,在他看來,彩禮飛漲的根源就是男多女少。他說,性別失衡對婚姻產生的最大影響就是結婚成本急劇上升。當稀缺的女性被分配到數量更多的男性中間,就會使男性形成競爭,男性為了增加結婚機會,就必須付出更多的經濟代價。
此外,在走訪中,一些女方家長向記者表達了這樣的觀點,父母撫養子女、成年子女贍養父母一直是家庭所具有的功能,也是法律規定的每個家庭成員應承擔的責任。從利益的角度考慮,撫養與贍養實際上是一種投資與回報的關系。因此,彩禮被看成是對父母贍養費的一次性給付,給付彩禮后女兒和父母之間的贍養關系就此終結。
編輯:梁霄
關鍵詞:彩禮 婚姻 結婚 破裂 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