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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坐飛機需知這些新規:部分延誤旅客需自費食宿
因天氣、突發事件等原因延誤 食宿費用旅客自理
今年7月21日,交通運輸部還發布了今年民航業的另一重要文件《航班正常管理規定》,同樣要求從明年起施行。
《航班正常管理規定》給延誤處置和旅客維權提供了有效的“方法論”,明確規定,因天氣、突發事件等原因造成航班出港延誤或取消的,食宿費用由旅客自理;三種情況下由承運人提供食宿服務。
依據該新規,由于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承運人應當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由于機務維護、航班調配、機組等承運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在經停地延誤或者取消;航班發生備降這三種情況承運人應當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務。
延誤原因調查 由民航局運行監控中心負責確認
“是不是天氣等不可抗原因造成的延誤,普通旅客怎么判斷?”《航班正常管理規定》一出,許多網友對此表示不解,從互動數來看,不少網民有著相同的疑慮:天氣、空管等延誤原因將由誰界定、發布?
針對這一規定,民航局不僅在7月23日發布的專家解讀中進行了釋疑,12月初,還特別印發了《關于印發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確認工作程序的通知》,建立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確認機制,并于明年起施行。
《關于印發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確認工作程序的通知》規定,由民航局運行監控中心負責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的調查與確認;民航局消費者事務中心根據民航局授權,負責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確認工作的受理、移交和反饋。同時,民航局運行監控中心應在收到《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確認申請單》的5個工作日內給出確認結果。
編輯:梁霄
關鍵詞:延誤 旅客 航班 突發 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