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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廣深等城相繼調控商辦項目:明確不得擅自改為居住房
資料圖:售樓人員向顧客介紹樓盤。 中新網記者 金碩 攝
回歸商業屬性 多城發文管控產品設計
無論從政策內容篇幅,還是發布時間、后續配套舉措來看,北京對商辦項目的管控實屬最嚴。
“3·26后的一個多月時間,北京商辦市場實際成交大幅下跌。”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直言,堪稱歷史最嚴的商辦限購政策,對此前過熱的商辦市場打擊明顯。
綜合多地商辦調控的政策來看,不得擅自改變為居住用途,成為基本原則。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違反規劃將商辦類房地產項目改為居住用途的,均采取“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的堅決態度。
另一方面,各地在調控力度上也存在差異。除北京外,其他城市并未明確對個人商貸購買商辦項目做出限制。深圳、成都等地側重于供給端的產品設計管控。
對于開發企業新報建商辦類項目的最小分割單元,北京嚴格規定為不得低于500平方米,廣州較為寬松的限定在不得低于300平方米,深圳僅要求部分比例;轉讓方面,北京和廣州規定已購買的商辦物業可轉讓給法人單位、個人,但廣州給轉讓設置了“附加條件”,即個人取得不動產證滿2年后方可再次轉讓。
編輯:梁霄
關鍵詞:北上廣深 居住房 商辦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