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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卡買賣網上灰色產業鏈:商家曾賣給詐騙團伙
“兼職”招聘那頭是“陷阱”
“急招兼職,知名上市公司需要做過賬業務,給辛苦費500元。兼職人員需要提前準備好銀行卡,公司給卡里打錢再轉出來即可。沒有任何風險。純粹白撿白給的錢。”
同樣的招聘消息,葉軍每天至少在上百個QQ群發布。
招“兼職人員”只是幌子,他盯上的是銀行卡。
6月11日,新京報記者聯系上葉軍。他直截了當地說,銀行卡租給互聯網金融公司用于過賬,5-7個工作日可將銀行卡歸還本人,報酬500元,每人每年只限操作一次。
“每天有十幾人來找我出租銀行卡,多的時候一天30個人。”他說,作為中間人,他每招募一名“兼職”可以得到100元報酬。
在向記者反復確認是否有銀行卡、網銀U盾后,葉軍和記者約定時間到公司簽署協議。
6月15日下午,記者來到東城區王府井西街9號東方文化大廈3層的一間會議室,葉軍早已在此等候。
會議室里還坐著幾人,彼此間并不交談。一名自稱大學生的男子說,他們班的同學多半交易了自己的銀行卡。
會議室一角,一名工作人員在電話中正不斷勸說對方出租銀行卡。
此時,葉軍請出部門經理方星為眾人講解業務。
“我們公司是P2P類型的,國家規定,個人在同一平臺的借款不得超過20萬元。公司想要往外放出更大額度的貸款,需要用第三方的銀行過賬給實際借款人。”方星開門見山地說出了“租卡”的意圖。
根據去年8月銀監會、公安部等四部門發布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網絡借貸金額應當以小額為主。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的借款余額上限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借款總余額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
葉軍說,當實際借款人所借款項大于20萬限額時,超出部分就需要找其他人的銀行卡來分攤。也就是把一個大額借款拆分成多份,每一份都需要一張銀行卡。比如實際借款人要借200萬元,公司就需要找另外9個人的銀行卡,分別過賬20萬元,最后再把這9張卡里的錢,轉到實際借款人手中。
編輯:梁霄
關鍵詞:銀行卡 灰色 詐騙 團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