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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深圳標準”提高家庭醫生服務“含金量”
家庭醫生服務將有“深圳標準”了!近日,國內首部家庭醫生服務管理的規范性文件——《深圳市家庭醫生服務管理辦法(試行)》正式發布,并將于7月27日舉行微信聽證,屆時等你來“找茬”。
“很多群眾有了自己的家庭醫生。”習近平主席在2017年的新年賀詞里如是說。我們知道,家庭醫生可以為簽約對象提供綜合性、連續性、協調性、個性化的醫療衛生和健康管理服務,是居民健康的“守門人”。曾經,它是作為高端生活方式“標配”的私人訂制服務;如今,它正逐步“飛入尋常百姓家”。以深圳為例,深圳自2009年在全國率先依托社康中心開展家庭醫生服務以來,截至目前,全市已有591家社康中心、2833名家庭醫生,累計為79萬戶家庭、236萬名居民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事實上,推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規范化發展,讓居民遇到健康問題第一時間找自己的家庭醫生,是實現分級診療的重要突破口,也是通行的國際經驗。雖然當前全國各地都在推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但是具體該怎么做、該如何管,缺乏一套成熟、可靠、管用、易行的辦法,只能“摸著石頭過河”。更何況,由于全科醫生短缺、家庭醫生服務能力不足、居民不信任、缺少激勵機制、政策配套不足、信息平臺不完善諸多因素的影響,家庭醫生服務吸引居民簽約仍有不小難度。而只注重簽約數量、不關心簽約質量的畸形心態,則催生出“指標簽約”“被簽約”“過度簽約”的怪胎,導致一些地方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淪為“空架子”,難以發揮預期效用。
制定服務標準、明確管理規范,是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良性發展的關鍵一步。深圳快人一步,率先起草《辦法》,不僅有利于提高自身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含金量”,也將對全國各地形成示范帶動效應。家庭醫生服務包括哪些內容?哪些醫生可以當家庭醫生?哪些醫療機構可以開展家庭醫生服務?家庭醫生服務如何收費?簽約后居民有什么好處?凡此種種,在《辦法》里都講得一清二楚,無論是對于家庭醫生、簽約對象還是相關管理者而言,都能起到答疑解惑的作用,極具可操作性和現實指導性。
所有的醫療機構,不管是大醫院還是社康中心,依法都可以開展家庭醫生服務,將有利于調動全社會的醫療資源參與進來;家庭醫生團隊與社區居民在自愿和雙向選擇的基礎上建立契約服務關系,家庭醫生團隊構成既有固定“標配”也有高端“選配”,居民可根據需求簽約多個團隊,將為簽約居民提供更多個性化選擇;規定每個家庭醫生服務團隊的服務人數一般不超過2000人,能夠有效保證家庭醫生服務的質量;“公立”限價“民營”放開,合理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將為家庭醫生服務注入更多活力……各種極具創新性、精準性的舉措,將有力推動家庭醫生服務實現醫患雙贏。簽約居民享受“多快好省”的服務,家庭醫生因合理的資質準入、待遇保障、考核指標而有底氣、樂意干,定當使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走得更遠。
當然,沒有任何事物一出生便是完美的。擺在我們面前的《辦法》肯定還有需要完善的地方,而它的每一處變動,可能都會影響到我們的切身利益。微信聽證那天,我們一起來提意見、想辦法。注入更多民意的《辦法》,必將更“接地氣”、更加完善,讓我們在家門口享受到更高質量的簽約服務。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家庭醫生 服務 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