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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娘為何成了“高危職業”?
當伴娘,是挺不容易的。
二
所謂“鬧伴娘”,其實是“鬧新娘”“鬧洞房”的替代版或限制版。
莊重圣潔的婚禮后,接踵而至的是充滿色情意味的細節不可描述的“鬧洞房”,靈與肉的巨大反差啊,此處可借用莫言描寫高密東北鄉的一句話:“最美麗最丑陋、最超脫最世俗同時最圣潔最齷齪……”這個習俗歷史悠久,早在東漢末年,哲學家仲長統就嚴厲批判過:“今嫁娶之會,捶杖以督之戲謔,酒醴以趨之情欲,宣淫逸于廣眾之中,顯隱私于族親之間,污風詭俗,生淫長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斷也。”仲長統與曹操是同一個年代的人,他少年時就博覽群書,而此時曹操熱衷玩劫持新娘的惡作劇,仲長統后來曾在曹操麾下工作過,不受重用,可以理解。
“鬧新娘”“鬧洞房”,鬧的人,都鬧得理直氣壯。漢代班固在《漢書·地理志》中記載燕地風俗:“嫁娶之夕,男女無別,反以為榮。”鬧洞房的人甚至演繹出了一套理論:“洞房鬧得越兇,越刺激,新郎新娘的婚姻則會越美滿。”中國最早的畫報《點石齋畫報》曾刊登了這么一件軼事:清康熙年間,上海寶山發生了一起案件:同村小潑皮鬧洞房時鬧得過了火,惹怒了新郎,兩人打起來了,新郎打架比不上小潑皮,反而被打傷了,一怒之下,告上衙門。這個案子不復雜啊,當然是小潑皮的錯,但是縣令審問小潑皮時,后者卻振振有詞:“新婚三日無大小!”
“鬧洞房”,還鬧到了國外。李安導演過一部電影叫《喜宴》,講的是獨自在美國打拼的偉同和自己的同性戀伴侶生活在一起,卻被老家的父母催婚,無奈之下,偉同決定和自己的租客葳葳假婚,婚禮很熱鬧,然后開始鬧洞房,偉同和葳葳身不由己,被來賓導演了各種情色游戲,其中一個節目是:“請新郎新娘鉆進被窩,你們兩個一件件把衣服脫下來,脫光了,我們才走。”當然,脫光了,他們還是不會走的。
以前并非每個婚禮上都有伴娘,“鬧洞房”,主要是戲(騷)弄(擾)新娘,明朝四川某地還流行過一個《新房曲》:“一看新娘手,二看新娘腳,三看新娘腰,新娘要不親手送,我們就要伸手掏……”絕對是少兒不宜。新郎如果情緒失控,大打出手完全是可能的,所以,伴娘出現后,把新娘給解放了。
編輯:梁霄
關鍵詞:伴娘 高危 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