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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于來了,社工準備好了嗎?
8月2日,民政部、教育部、財政部、共青團中央和全國婦聯共同發布《關于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中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作用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筆者內心著實感覺有點激動!
激動首先因為《意見》正式文本中涉及的不僅有農村留守兒童服務,還有覆蓋城鄉的困境兒童服務,更有“脫貧攻堅”工作,從兒童服務的角度,將這些板塊有機地綜合到一起,形成了一個覆蓋城鄉全體兒童的公共服務體系,也就是國家托底的困境兒童綜合服務體系。
激動還因為《意見》聚焦的是“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作用”,不僅要培養基層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還要培育發展社會工作專業機構,同時五部門分別為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作用提供工作崗位、空間和資金保障。
上述《意見》內容,實際上是在過去近4年的時間里頒布的一系列針對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尤其是處置那些有虐待兒童、忽視兒童、性侵兒童、拐賣兒童、強迫兒童乞討等行為的施害人的法規政策的基礎上,在文本上向操作化邁進了一步,完成了建構落實這些政策的服務體系,包括由社會工作專業機構和五部門共同構成的服務遞送組織架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引入,保障其發揮作用的財政支持,實際上是服務制度的人力和財力的資源配備。換句話說,《意見》的頒布完成了國家托底的兒童福利/兒童保護制度的服務遞送體系建構!
當國家兒童福利/兒童保護服務體系制度的框架基本完成后,如果要這個制度發揮有效的作用,除了要不斷地調整制度四要素之間的關系之外,最最重要的是提供社會服務的專業人員———社會工作者依托完善的制度框架,通過專業知識和技能的應用,預防和回應與兒童福利和保護相關的問題,保障兒童能夠安全健康成長,能夠緩解和消除危害兒童安全健康成長的社會問題,替代國家履行保護兒童的職責。也就是說,專業服務遞送人員的專業勝任力是服務品質的重要保障。
頒布《意見》的五個部門究竟會怎樣設置以及設置怎樣的社會工作崗位,怎樣培育以及培育怎樣的社會工作機構,怎樣制定以及制定怎樣的社會工作機制,還有設立怎樣的服務標準等等,都需要探索。而這個探索,社會工作者自身要發揮主要的作用。
社會工作者做好了準備嗎?
(作者系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少年兒童研究所所長)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兒童 服務 社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