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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部廳官受賄獲刑10年半 工作3地均養情婦
2009年底,張某和孫英輝在北京金融街茶座喝茶,孫說再找國家發改委能源局領導催一下郝家梁的事,張某在酒店地下車庫又給孫英輝10萬元。
2010年上半年,郝家梁井田探礦權的事徹底辦不成了。2010年,馬某提出讓張某找關系辦理半坡山井田探礦權,張某向孫英輝請托,孫同意幫忙。
2010年年中,孫英輝說去找王登記談半坡山的事,張某準備了10萬元在陜西省國土資源廳附近送給孫英輝。
2010年下半年,張某約孫英輝在東直門吃日本料理,飯后送孫10萬元,讓他辦半坡山用。
2011年清明節前后,孫英輝提出要在懷柔區楊宋鎮買影人四季的房子,張某同意給他買一套,花了140多萬元,還交了契稅。
2011年9月,張某到國土部羊肉胡同北口阜內大街路北,給孫英輝送了10萬元,也是為半坡山的事。
……
督察是“照妖鏡”,地方政府進京行賄百萬
十八大以來,巡視、督察等監督成效顯著,許多“問題”單位、官員被追責。為推動各地落實國土資源監管責任,持續加強對土地、礦產開發利用情況的全面監管,促進國土資源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國土資源部每年都會開展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2012年9月18日至9月27日,國土資源部有關司局和直屬單位組成8組聯合督察組,對河北、廣東等16個省開展2011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督察暨遙感影像問題圖斑實地檢查工作,其中第五組負責廣東省揭陽普寧市等地區的執法檢查,組長由孫英輝擔任。相關文件要求,對違法用地嚴重地區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人員和其他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實施責任追究。
普寧市市委主要領導等人證實,2012年9月,孫英輝帶領督察組到普寧實地勘察違法用地情況,為順利通過督察組的檢查驗收,時任市國土資源局領導經市委主要領導同意后,從國土局支出100萬元港幣,于2012年10月5日到京請孫英輝吃飯后,送給了孫英輝。10月8日,孫英輝總結發言時,肯定了普寧市的整改結果。普寧市國土局相關財務人員證實,上述款物發票經領導同意予以報銷。
2012年10月15日,孫英輝所在的第五督察組向國土資源部上報對浙江、廣東兩省的督察核查情況。同年12月,國土資源部內部簽報文件的警示約談以及委托約談名單中均無普寧市。
孫英輝將這100萬港幣部分給了情婦。胡某證實,普寧方面來京匯報并宴請督察組,飯后送了若干禮品,孫英輝曾送給過她港幣。劉某證實,她坐飛機到北京,孫英輝把20萬港幣送到了首都機場,她回海口買了一輛朗逸轎車,剩余部分用作日常開銷。
貪腐是“黃粱夢”,多年經營終會付諸一炬
人情關、金錢關、美色關,是考驗官員的一道道難題。守不住廉,貪得再多,終究是“要還的”。瘋狂過后,便是盡頭。
2015年11月20日,孫英輝因涉嫌犯受賄罪被羈押,同年12月7日被逮捕。2017年1月3日,檢察機關以受賄罪將孫英輝及其情婦李某一同公訴至法院,當月19日,法院開庭審理了本案。之后,法院對此案作出宣判。
據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至2005年間,孫英輝利用職務便利為蔡某承攬該局及下屬單位建設工程事項中提供幫助。2005年,孫英輝收受蔡某給予的房屋兩套,價值94.9萬余元。案發后,房產或房產變價款已被查封在案。
2002年至2003年間,孫英輝利用職務便利為何某承攬該局建設工程事項上提供幫助。2007年10月,孫英輝向何某索賄20萬元,用于購買鉆戒送予同案被告人李某。該鉆戒封存在案。
2007年至2009年間,孫英輝伙同情婦李某,接受王某請托,為西安天合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攬西安督察局建設工程事項上提供幫助。2008年12月,孫英輝、李某向對方索取100萬元,由李某占有使用。案發后,李某家屬退繳100萬元。
2009年至2010年間,孫英輝利用職務便利,為吳某之子進入國土法律中心工作提供幫助。2009年至2014年間,孫英輝多次收受吳某給予共計57萬元,并以借用為名向吳某索取20萬元。
2012年間,孫英輝利用職務便利接受廣東省普寧市相關領導請托,為該市在2011年度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事項中提供幫助。2012年10月,孫英輝收受該市相關領導給予的港幣100萬元。
2009年至2013年間,孫英輝接受張某請托,向時任陜西省國土資源廳廳長王登記(已因受賄獲刑)等國家工作人員打招呼,利用后者職務上的行為,為張某獲取煤礦探礦權等事項上謀取不正當利益。為此,孫英輝多次收受張某錢款共計人民幣117萬元,美元5萬元,索取一套價值150萬元的房屋。
最終,法院認定,孫英輝和李某均已構成受賄罪,且孫英輝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李某受賄數額巨大,依法均應予懲處。鑒于孫英輝具有坦白情節,認罪悔罪,家屬代其協助退繳部分違法所得,對其可從輕處罰;李某認罪悔罪,其家屬積極退繳全部違法所得,對其可從輕處罰。綜合,法院作出前述判決結果。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國土部廳官 受賄獲刑10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