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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銀行卡糾紛別惱 最高法為你“撐腰”
新華社北京6月13日電題:遭遇銀行卡糾紛別惱 最高法為你“撐腰”
新華社記者吳雨
當下,平均每人手里有5張銀行卡,不少人在享受刷卡便利的同時,也難免與發卡機構產生糾紛。日前,最高法發文征求意見,偽卡盜刷、全額計息等問題有望得到進一步明確。今后,面對一些銀行卡常見糾紛,消費者或可得到最高法“撐腰”。
遭偽卡盜刷發卡行應盡通知義務
由于磁道信息容易被復制的先天弱點,偽卡盜刷成為銀行卡犯罪的重災區。中國銀聯的數據顯示,2017年銀聯網絡整體欺詐率為1.36個基點,偽卡欺詐金額達2.1億元。
對爭議交易能否判斷為偽卡交易,持卡人和發卡行經常陷入糾紛。日前,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了《關于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征求意見稿),其中,對偽卡交易的舉證責任及事實認定做出了規定,明確發卡行的通知義務和核實、保全證據義務,發卡行以持卡人未購買有償手機短信通知服務為由主張不負有手機短信通知義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實,銀行卡遭盜刷莫驚慌,迅速取證是維權關鍵。昆明市民孫先生就曾遭遇偽卡盜刷,當時借記卡上78000余元被不法分子從異地的自助取款機上提現,孫先生立刻持卡到附近的自助取款機修改了密碼并存入100元。之后,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銀行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根據征求意見稿,案涉銀行卡交易時持有的真卡、案涉銀行卡交易時及前后銀行卡賬戶交易明細、報警記錄、掛失記錄等,都成為持卡人主張存在偽卡交易事實的重要證據。
業內人士提醒,持卡人在收到銀行卡賬戶交易變動的通知后,應及時告知發卡行存在偽卡交易事實、掛失或報警,否則可能要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
“全額計息”有望被打破
目前,大多數信用卡透支采用全額計息的方式,即便部分欠款已還也會按照全額欠款罰息。也就是說,信用卡透支1萬元,哪怕還了9900元,銀行也會按照1萬元罰息。
針對這一問題,此次最高法征求意見稿提供了兩種方案。一種持卡人選擇最低還款額方式償還信用卡透支款并已償還最低還款額后,還款按照未償還透支額計算透支利息。
另一種是發卡行如果對“全額計息”條款未盡到合理的提示和說明義務,法院支持持卡人按照未償還透支額計付透支利息。如果發卡行盡到了合理的提示和說明義務,但持卡人已償還全部透支額90%,持卡人主張按照未償還數額計付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其實,2013年銀行業協會公布了修訂后的《中國銀行卡行業自律公約》,明確會員單位應提供“容差容時”服務。3天之內、10元之下,一些銀行會視為正常還款,但真正打破“全額計息”的銀行卻很少。
也就是說,在此次征求意見稿中,最高法站在了消費者一邊,主張銀行要按未還款的余額計息。
業內人士提醒,盡管有最高法“撐腰”,消費者還是應該養成良好的用卡習慣,畢竟一旦因逾期未還形成不良記錄,需要5年才可以消除。
遇網絡盜刷第三方支付應履行先行賠付承諾
手機、銀行卡、身份證都在身邊,但銀行卡內的存款卻不翼而飛,這是網絡盜刷常出現的一幕。一些持卡人的錢被莫名其妙“消費”光后,才發現不知何時被默認開通了網絡支付功能。
對此,此次征求意見稿提出,發卡行與持卡人簽訂銀行卡合同時,未告知持卡人銀行卡具有網絡支付功能,或者未告知發卡行與非銀行支付機構合作開展通過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平臺關聯銀行卡交易等信息,持卡人以其未與發卡行就上述網絡支付條款達成合意為由,主張不承擔銀行卡網絡盜刷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近年來,多地相繼發生“補卡截碼”盜刷案件,不法分子通過偽造身份證件、惡意補辦手機卡的方式盜刷用戶網銀資金。此次征求意見稿明確了電信運營商的相關責任,如果他人冒用持卡人的名義更換手機用戶身份識別卡,電信運營商未盡審慎審核義務予以更換,導致持卡人未能收到銀行卡賬戶變動手機短信通知,電信運營商應賠償相應損失。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特別明確了非銀行支付機構保障持卡人用卡安全義務和先行賠付義務。根據征求意見稿,非銀行支付機構或者發卡行承諾先行賠付持卡人銀行卡網絡盜刷損失,應該承擔先行賠付責任。
業內人士指出,銀行卡行業風險不斷攀升,1999年出臺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在消費者保護方面已難當大任,需要針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出臺和修改相關法規。與此同時,銀行卡行業相關機構應積極提升服務能力,把保障持卡人的用卡安全放在首位。
編輯:秦云
關鍵詞:銀行卡糾紛 最高法